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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43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4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位,实到董事4人,公司董事钟立明先生因出差无法参加会议委托刘平山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审议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投标的议案》。 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与台湾荣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工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平潭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的投标,(详见2013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59】号公告),项目公开开标后,本公司与荣工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项目唯一中标人(详见2013年9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85】号公告)。 因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该项目的规划有所改动,该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建设模式和项目名称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014年5月21日,业主方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ZZFZ2014招字019号),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邀请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四家单位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密封投标。调整后的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分为二个子项目:子项目1为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子项目2为及三松再生水厂(原东部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以BOT(建设-营运-移交)的方式实施。 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4-044】号公告。 董事会认为: 1、在项目的业主方、建设模式内容有所调整的情况下,公司仍然符合此次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但由于项目业主方需求变更,将不再以联合体形式而改由本公司单独参与招标。 2、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借助平潭开发建设,发挥区域优势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若最终竞得本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也为公司今后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开展同类项目奠定基础,有利于公司借助平潭发展机遇,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本次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的投标,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招标公告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办理本次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本次投标相关文件。此次投标授权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若实际发生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14-044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进行投标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投标的议案》。本次投标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参与投标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本次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招标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3年7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投标的议案》,同意由公司与台湾荣工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工公司")组成联合体参与平潭金井湾、东部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BT项目的投标,(详见2013年7月13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59】号公告),项目公开开标后,本公司与荣工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项目唯一中标人(详见2013年9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上的【2013-085】号公告)。 因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对该项目的规划有所改动,该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建设模式和项目名称等都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项目进行重新招标。 2014年5月21日,业主方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公开发布《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投标邀请书》(招标编号:ZZFZ2014招字019号),委托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邀请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四家单位对该项目的实施进行密封投标。 主要招标信息和资格标准: 1、招标内容及要求: 选择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和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 (建设-营运-移交)项目实施人。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包,分为两个子项目:子项目1为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子项目2为三松再生水厂(原东部污水处理厂)项目,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子项目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子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以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4、开标时间:2014年6月13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5、投标人资格标准: (1)具有适合本项目融资力的中国境内或境外依法注册的法人单位; (2)具有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的银行证明; (3)2011年、2012年、2013年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大于60%,净资产不低于招标项目估算总投资的40%; (4)被列入邀请名单的投标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情请参见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ztb.pingtan.gov.cn/)上发布的《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及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投标邀请书》。 二、拟交易对手方情况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负责实验区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和住房保障工作;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工程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管理;负责港口、水务、人防、交通战备等管理工作(摘自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网)。 本公司与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拟参与本次投标的基本情况 参与本次投标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招标公告的具体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办理本次投标过程中及中标后的相关事项,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本次投标相关文件。此次投标授权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若实际发生额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投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借助平潭开发建设,发挥区域优势做大做强的发展战略。若最终竞得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为公司今后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进一步开展同类项目奠定基础,有利于公司借助平潭发展机遇,获得新的利润增长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招标邀约对象除本公司外尚有其他三家企业,项目投标存在竞争,公司能否中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项目招标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开披露信息。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201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2、金井湾污水处理厂(一期)、三松再生水厂工程BOT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ZFZ2014招字019号)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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