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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4-061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讼公告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就与安力博发集团有限公司(发下简称"安力博发")的合同纠纷一案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14年5月22日,信息系统公司收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诉讼双方当事人 原告:神州数码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16号神州数码大厦四层东区 法定代表人:郭为 被告:安力博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去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国际大厦A座1608室 法定代表人:彭浩川 2、本案案情介绍及申请诉讼原因 2012年1月9日,原告委托其关联公司神州数码系统集成服务有限公司("系统集成")与被告签订《采购订单》,合同金额为45,978,340元。《采购订单》约定,被告应于2012年1月13日前向系统集成指定的最终用户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航天长峰")交付货物;被告向航天长峰交付货物验收合格后,被告应向系统集成提供航天长峰签字盖章的货物签收单。 2012年1月18日,在被告向系统集成提供了《产品装箱单及序列号清单》、《服务承诺函》及航天长峰盖章的《货物签收单》后,系统集成向被告支付了合同款45,978,340元。 后原告与航天长峰就此批货物发生合同纠纷并诉诸北京仲裁委员会,在仲裁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承认实际上并未按照约定向航天长峰交付货物。(关于信息系统与航天长峰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2014年4月4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公告》的相关内容)。 2013年7月31日,原告、被告双方签署了《抵消及还款协议》。双方约定,在被告与系统集成抵消互负债务后,被告确认尚欠原告合同款项38,876,998元。按照《抵消及还款协议》中的约定,被告应于2013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返还剩余款项共计38,876,998元。如超期未还,被告应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承担利息。现被告未履行约定的还款义务,经原告多次催收后,被告仍未能支付相应款项,被告拖欠原告欠款行为已构成违约。 3、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返还合同款38,876,998元; (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利息7,837,602.8元(自2012年7月2日起暂计算2014年5月5日,利息按约定每日万分之三计算);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 四、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1、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次公告前,本公司有7笔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事项,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作为原告的经济合同纠纷等事项。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案合同额相关的损益,公司已全额体现在以前年度损益中。鉴于本次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暂无法判断后期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对案件进展情况保持关注,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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