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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9 证券简称:大地传媒 公告编号:2014-028号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以下担保合同: 1、对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新华物资集团")的担保情况: 2014年5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豫授保字第2014048号),为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5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止。 2、对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国光")的担保情况 2014年5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豫授保字第2014047号),为河南国光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3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期自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止。 3、对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托利")的担保情况 2014年5月22日,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兴银豫授保字第2014049号),为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提供最高本金限额为2000万元的信用担保,保证额度有效期自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止。 一、本次担保履行程序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国光、河南托利的生产经营所用资金需求,2012年12月19日,公司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以现场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2年12月20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公告编号:2012-046)。 2013年1月7日,公司2013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对全资子公司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国光、河南托利提供总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其中:河南新华物资集团3亿元;河南国光0.5亿元;河南托利0.5亿元)的银行信用担保,担保期限为24个月。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河南新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主合同授信额度:8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4)保证额度有效期: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河南省国光印刷物资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主合同授信额度:5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4)保证额度有效期: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河南托利印刷包装机械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2)担保主合同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3)担保范围: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等费用。 (4)保证额度有效期:2014年5月22日至2014年12月24日。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反担保情况 河南新华物资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河南国光、河南托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日常经营所需的必要融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能保证其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业务发生之前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3,000万元,无逾期担保。本次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6%。 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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