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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4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16日通过书面送达、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 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方式:举手表决 3、应到会董事9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9人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云丰先生 列席人员:监事会成员5人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孙云丰先生、李满良先生、吴协恩先生、卞武彪先生、吴文通先生、汪方能先生6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蔡剑先生、施平先生、刘昕先生3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以上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第六届董事会任职时间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任期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020),刊登在2014年5月27日的《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孙云丰,男,1973年4月出生,本科,日本国村田簿记学院毕业,曾任江苏华西集团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江阴市华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江苏华西集团对外贸易部经理,1999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其中2002年5月至2005年5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200,000股,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满良,男,1965年8月出生,大学文化,曾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副经理,江阴市华西精毛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特种化纤厂厂长,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持有公司股份167,400股,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协恩,男,1964年4月出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华西铝制品厂厂长,江苏华西集团副总经理,江阴市华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199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其中1999年5月至2002年5月兼任本公司总经理,2003年7月至今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任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卞武彪,男,1952年8月出生,大专文化,政工师职称,曾任江苏省海洋渔业公司工会干事,江阴市渔工商联合公司组宣科副科长,江阴市外贸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江阴市华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部主任,1999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文通,男,1974年4月出生,大专文化,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在无锡江南磁带有限公司、重庆东源钢业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负责财务工作,在无锡大众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审计工作,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持有公司股份53,597股,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汪方能,男,1968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曾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特种化纤厂销售部部长、2008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蔡建,男,1965 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天元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江苏中衡会计师事务所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公信会计师事务所董事长,远东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施平,男,1962年4月出生,硕士,曾任南京经济学院投资统计系副主任、华泰证券南通营业部总经理,江苏众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南京天启财务顾问公司总经理、南京审计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本公司独立董事、安徽华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审计学院审计与会计学院院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昕,男,1975年3月出生,博士,执业律师。曾任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亚威机床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南京财经大学法学院教师。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5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蔡建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包括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4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6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施平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包括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0 次,未出席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4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7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刘昕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符合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否 如否,请说明具体情形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包括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被提名人在本次提名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0次,未出席0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盖章) 2014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 月16日通过书面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 2、召开会议的时间:2014年5月26日上午 会议召开的地点:公司塔群会议室 会议召开的方式:举手表决 3、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 4、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瞿建忠先生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瞿建忠先生、吴秀琴女士、吴建荣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以上监事候选人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产生,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另两名监事会成员将由职工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第六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瞿建忠,男,1968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曾任江阴华西染化厂副厂长,江阴市华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精毛纺厂副厂长,2002年3月至2014年4月任本公司特种聚酯分厂厂长,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5月起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下属江苏华西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在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秀琴,女,1964年8月出生,大专文化,助理会计师。曾任华西铜管厂财务科长,本公司审计部部长,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2004年12月至今任江苏华西集团公司副经理、财务部副部长。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在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建荣,男,1970年1月出生,高中文化,助理会计师,曾任华西锻造厂、华西铝型材厂财务主管,2001年1月至今在江苏华西集团公司财务部任职,2005年5月至今任本公司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在控股股东江苏华西集团公司任职,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9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职工代表监事选举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推荐孟宪利先生、刘蓓女士出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起始时间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六届监事会的时间相同。 上述两名职工监事将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孟宪利,男,1972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在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工作,2003年至今任本公司特种化纤厂采购部经理,2011年6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蓓,女,1983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曾在本公司特种化纤厂销售计划科工作,2009年至今任本公司特种化纤厂办公室主任,2011年8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公司股份,没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36 证券简称:华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0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议决定于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30时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5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江苏江阴市华西金塔四楼三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第五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注: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00时以电话、传真、邮件等方式通知本公司联系人,进行会议登记。 2、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和股东帐户卡以及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明。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查建玉 电话:0510-86217149 传真:0510-86217177 电子邮箱:chinahuaxi@263.net 邮政编码: 214420 地址:江阴市华西村塔群2号4005室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 2、第五届第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江苏华西村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有效期限: 持股数量: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说明: 1、上述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6;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对监事候选人表决时,每位股东拥有选举监事候选人的选举票总数为X*3(X指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本公司股数,股东应当以所拥有的选举票总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累积表决票数分别投向数个或全部集中投向任一董事或监事候选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对董事或监事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投票总数等于或少于其累积表决票数时,该股东投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实际投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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