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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4-045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

  变更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4年3月31日,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许锦光先生为董事长,聘任凌兆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等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1103233992(未变)。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许锦光,其他事项未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002101 证券简称:广东鸿图 公告编号:2014-28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1日通过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审议,与会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增设一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披露相关后续事项进展。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17 证券简称:泰亚股份 公告编号:TY-2014-047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21日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TY-2014-005),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1月21日开市起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停牌。

  2014年1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公告编号:TY-2014-006),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发布了一系列《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并于2014年2月18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TY-2014-011),2014年4月1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继续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TY-2014-036),上述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组涉及的各项工作。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泰亚鞋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70 证券简称:综艺股份 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088 债券简称:11综艺债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综艺债”跟踪评级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简称"鹏元资信")对本公司及本公司2011年发行的"11综艺债"(债券代码:122088)进行了跟踪评级。

  评级机构鹏元资信在对本公司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14年5月23日出具了《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11综艺债"2014年跟踪评级结果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继续维持为AA-,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继续维持为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信用评级报告《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7亿元公司债券2014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江苏综艺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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