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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85 证券简称:同仁堂 公告编号:临2014-016

  转债代码:110022 转债简称:同仁转债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以及公司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4号")和北京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公司已对有关承诺及履行情况进行了梳理,并及时披露了承诺履行情况与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截至目前,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或控股股东)就有关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业务相似性问题的有关事宜,解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北京同仁堂化妆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同仁堂集团承诺将于2015年内彻底解决。

  (二)关于北京同仁堂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

  根据《监管指引4号》第三条之规定,为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豁免控股股东同仁堂集团解决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问题的承诺事项,并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豁免同仁堂集团解决制药公司与本公司业务相似性的承诺,不会对本公司经营造成任何实质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同仁堂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临2014-015)

  特此公告。

  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133 证券简称:东湖高新 编号:临2014-030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2014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已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详见2014年3月2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于2014年4月17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详见2014年4月22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近日,公司2014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简称"14东湖高新PPN002")于2014年5月23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完毕。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发行期限为2年,票面利率7.50%,起息日为2014年5月23日。

  截止报告日,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金额5亿元,已全部发行完毕。

  特此公告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04 证券简称:华邦颖泰 公告编号:2014033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2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507号),证监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邦颖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409 证券简称:山东地矿 公告编号:2014-035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6日,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简介

  单位名称: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

  法定代表人:崔书学

  开办资金:人民币31,798.25万元

  住所:威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路南、抚顺路东(火炬路209号)

  经营范围:从事区域地质调查,矿产、水文工程、环境地质调查和物化探勘查,地质测绘,岩石、矿物及水质分析鉴定。

  举办单位: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

  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为事业单位法人,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是全国知名的国有综合地勘单位,技术力量雄厚,拥有先进的探矿技术和丰富的找矿经验,特别是在金矿资源勘查方面成果卓著,近年来连续探明多个大型超大型金矿,在金矿找矿理论创新方面荣获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是国内唯一被国务院表彰并授予"英雄地质队"荣誉称号的地质勘查单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山东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单位,属于公司的关联单位。

  二、战略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

  (二)合作宗旨

  公司与山东省第六地质矿产勘查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原则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充分发挥双方优势,积极探索资源与资本对接,以地质勘查为基础、矿业开发为核心、矿权合作和资源共享为手段,致力于加强双方交流,建立项目、科技、资源等共享平台,促进双方共同发展。

  (三)合作内容

  1.甲乙双方将根据本协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地矿行业政策,在矿权合作、投资项目考察、矿业项目开发、地质勘查服务开展深度战略合作,特别是在金矿资源方面进行重点战略合作。

  2.甲乙双方要以优势互补为前提,共同参与省内外矿权项目投资与矿业项目开发与并购。

  3.甲乙双方要在项目信息上实现及时共享,加强对区域成矿区带的研究,注重对外来信息的甄别,对矿化潜力较大的项目,在充分利用各自在找矿和矿业开发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优势基础上,对有意合作的矿权项目可派人员共同进行考察论证,考察报告共享。

  4.甲方应积极协调并优先支持乙方在下属矿山的地质探矿、水文勘查、工程勘查、环境地质勘察、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与施工等方面优先提供服务。

  5.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项目收购或并购信息,邀请乙方作为战略合作方,优先参与投资合作。

  6.甲方应积极向乙方推荐矿权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进行各阶段勘查评价。

  7.乙方将甲方作为矿权合作重点支持对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以探矿权和勘查技术为基础,积极寻求与甲方的合作。加大向甲方提供矿权勘查资料与成果以及咨询服务的力度。

  8.乙方现有的、后续登记的、收购或并购的,有进一步勘查或开发前景的矿权项目,优先邀请甲方进行投资与股权合作。

  9.甲乙双方建立良好的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双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加强沟通交流,商讨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本协议顺利实施。

  10.本协议有效期五年,双方须对此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信息进行保密,必要时可以签订《保密协议》。

  三、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协议的签订是公司加强与地矿勘测单位合作的有益探索,对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意义。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一)本协议为双方合作的框架性协议,不涉及任何具体的交易标的和标的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签署的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五、风险提示

  (一)上述协议仅为合作框架协议,最终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将根据上述协议涉及事项的进展情况按决策权限提交公司相关决策机构审议和信息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地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01186 证券简称:中国铁建 公告编号:临2014-023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014年兑付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保证13中铁建CP001(债券代码:041359044)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3.债券简称:13中铁建CP001

  4.债券代码:041359044

  5.发行总额:25亿元

  6.本计息期债券利率:4.00%

  7.到期兑付日: 2014年5月31日

  二、兑付办法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付息日或到期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三、本次兑付相关机构

  1. 发行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国英、陈英

  电话:010-52688192、52688915

  2.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展智

  电话:010-65558211

  3. 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部门:运营部

  联系人:谢晨燕、陈龚荣

  电话:021-63325290、63323832

  特此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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