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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4-028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良光先生召集,应到董事7人(发出表决票7张),实到董事7人(收到有效表决票7张),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编号为2014-030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14年5月27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4-029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发出表决票3张),实到监事3人(收到有效表决票3张),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4-030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5月26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的4.39%)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59号文《关于核准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于2010年12月15日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6,414,21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585,785.0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20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9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公司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1年3月2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1年9月19日,公司已归还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1年10月14日,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4月9日,公司已归还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2年5月18日,公司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2年11月13日,公司已归还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2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6个月。截至2013年5月13日,公司已归还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13年5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14年5月21日,公司已归还该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并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4 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2012年6月15日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683,585,785.00元的4.39%)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在过去十二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公司监事会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5年5月25日止),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保荐机构就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发表了如下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保荐意见》,认为:海源机械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宜已经海源机械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同时,公司承诺:"公司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且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在上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在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兴业证券同意海源机械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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