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张化机 公告编号:2014-052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公司可根据理财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滚动投资使用。详细内容参见2013年8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向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购买了银行理财产品,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乾元”保本型理财产品2014年第143期 2、币种:人民币 3、认购理财产品资金总金额:8,000万元 4、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 5、年收益率:预期年化收益率4.05% 6、期限:32天 7、起息日:2014年05月22日 8、到期日:2014年06月23日 9、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 10、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11、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分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募集资金管理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告日前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564 证券简称:002564 公告编号:2014-053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10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玉忠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黄建新、朱洁雯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见证意见。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15:00至2014年5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43人,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为176,557,57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7.737%,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3人,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为161,031,75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3.539%。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30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525,8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98%。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也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会议程序和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投资入股四川威特龙消防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玉忠、钱红华、钱凤娟,所持股份数为159,548,351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故本次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7,009,223股。 表决结果:16,831,720股同意,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956%;17,503股反对,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03%;1600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941%。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黄建新、朱洁雯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颐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化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