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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监2014-02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司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于2014年5月19日以传真或派员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4年5月26日上午十时在江阴市国际大酒店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马培林主持。全体监事在出席本次董事会之前,列席了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本届(第八届)监事会是于2011年6月1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截止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本届监事会已临近任期届满。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监事会应进行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本次监事会会议召开之前,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已选举产生了2名职工代表监事。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将选举产生1名股东代表监事与该2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马培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监事会会议经审议,同意公司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推荐的马培林(主要工作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选举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的议案》

由于经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含有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内容。实施该利润分配方案后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等因此发生变更。为规范《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同意将该修改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马培林的主要工作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马培林的主要工作简历

马培林:男,男,1966年11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持有中欧工商管理学院EMBA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2年9月加入双良集团公司,历任江苏双良集团公司财务科长、财务总监,江苏双良特灵溴化锂制冷机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双良空调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之日,马培林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监2014-03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监事会保证本公告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6月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4年5月20日在成都蜀都大厦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选举公司下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到会职工代表对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逐一投票选举,公司职工倪华(女)、蹇奎当选为公司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该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主要工作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该两名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至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九届监事会。

附件:倪华、蹇奎的主要工作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5月28日

附件: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倪华、蹇奎的主要工作简历

1、倪华:女,汉族,1958年9月出生。1982年7月于重庆大学冶金系金属压力加工专业本科毕业,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7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成都有色金属压延厂助工、科研所副所长、组织科副科长、政治处主任;1988年2月起,历任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工程师、人事处业务主任,公司纪检办主任兼党办副主任、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兼再就业服务中心、离退休办公室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党群部主任、纪委副书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倪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倪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担任过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2、蹇奎: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1993年7月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专业毕业,中共党员,硕士生学历。199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出租车管理员、业务主办、主任助理、公司计划发展部副主任等职。现任本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蹇奎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之日,蹇奎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最近三年未担任过本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市场禁入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17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19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派员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按该通知所列于2014年5月26日上午九时在江阴市国际大酒店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监事会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峰林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经到会董事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了《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人数与构成的议案》》

公司本届(第八届)董事会是于2011年6月16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截止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本届董事会已临近任期届满。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应进行依法进行换届选举。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建议公司下一届董事会董事继续保持9名董事的人数设置;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下一届届董事会应设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并且在独立董事中应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并通过《关于同意将董事会换届改选并将选举公司九届董事会董事事项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李峰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程高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唐泽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缪文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牛福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李岩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李文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此议案项下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审核且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0、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肖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此议案项下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审核且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朱青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规定,此议案项下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审核且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章程>修改方案的议案》

2014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已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本次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含有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公司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内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现已实施,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等因此发生变更。为保持《公司章程》合法性,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改:

现《公司章程》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8,882,893元。”拟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3,324,339元。

现《公司章程》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408,882,893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拟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613,324,339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经以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章节、条款顺序不变。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此议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案方式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项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及审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有关事项,请另详见公司于同期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附件: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主要工作简历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8日

附件: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主要工作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名)

李峰林:男,汉族,195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1982年毕业于苏州大学,1999年取得南京农业大学硕士研究生资格,高级经济师,历任农业银行江苏响水支行行长,农行江苏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农行无锡分行行长,现任本公司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之日,李峰林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程高潮:男,汉族,195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中共党员。1973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成都科学仪器厂团委书记、政治处副主任;成都市委工交政治部宣传处处长;成都市监察局政研处处长、执法处处长;成都市委工交政治部副主任;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截止本公告之日,程高潮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唐泽平:男,汉族,1957年7月出生。学历:研究生。机械工程师、注册资产管理师、总会计师。1984年西藏昌都地区机械厂厂长;1987年西藏昌都地区水泥厂厂长;1994年西藏“三十”大庆工程项目指挥长;1996年四川重龙集团副董事长;1998年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国资局受聘高管;1999年,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董事长;2003年四川华普医院公司副董事长;2012年西藏国投集团公司法人代表。

现兼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

截止本公告之日,唐泽平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缪文彬:男,出生年月:1978年7月,学历:硕士,民族:汉族,1996-2000年南京大学信息管理专业获学士学位;2001-2003年,美国西雅图城市大学金融管理专业,获金融MBA;2004-2006年,双良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至今,双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社会职务 :中国投资协会股权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 常务理事;江苏省苏商发展促进会副会长;江苏省青年联合会常务委员;无锡市创业投资协会副会长;江阴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江阴市第十六届人大代表;江阴市青年商会委员、副会长。

截止本公告之日,缪文彬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牛福元:男,汉族,1968年3月出生。1990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经济管理系本科,经济学学士。1990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广东东莞力勤塑料有限公司财务课课长、管理部经理、广东东莞奥士达玻璃钢制品厂副厂长、双良集团审计部经理、江苏双良空调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

经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截止本公告之日,牛福元持有本公司股份17250股(已按有关规定办理了限售手续)。牛福元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李岩宝:男,汉族,1964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南京金陵玻璃厂办公室主任,南京南宇玻璃有限公司(中韩合资)人力资源部部长,江苏双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江苏双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经理。

截止本公告之日,李岩宝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确认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3名)

1、李文智,男,中国籍,1967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历任江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南昌大学客座教授、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曾任江西恒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主任会计师、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江西赣锋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副总经理、中国证监会第一届和第二届创业板发审委委员。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合伙人、弘浩明传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之日,李文智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李文智与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2、肖 杰,男,1968年3月出生,研究生/经济学硕士、法学士。1982年9月至1985年7月在湖北省仙桃市沔阳中学学习,1985年9月至1989年8月在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学习,经济法专业;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武汉大学商学院学习,政治经济学专业;1989年9月至2003年12月,在武汉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工作,任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对台联络、经济工作;2004年1月至2009年3月,在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工作,专职执业律师,民商法律服务;2009年3月至2011年10月,在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工作,合伙人、执业律师,民商法律服务;2012年5月至今,在湖北森石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任监事;2004年4月16日至2004年4月20日,参加中国证券业协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结业证(京:04424);1991年6月31日,获得湖北省司法厅授予的律师资格,(鄂)司律证字第1712号。

截止本公告之日,肖杰不持有本公司股份。肖杰与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3、朱青,男,1957年5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曾作为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出访欧盟委员会预算总司、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布法罗)管理学院和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经济系。现任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常务理事兼学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税务学会理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北京市财政学会常务理事;并担任国家税务总局特邀评论员、国家税务总局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特聘教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厦门国家会计学院兼职教授、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之日,朱青不持有本公司股份。朱青与双良科技或双良科技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未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或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18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6日上午九时在江阴市国际大酒店召开了八届董事二十一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到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将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名称: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6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4年6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2日下午 15:00~6月13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获得授权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和表决如下提案:

1、听取并审议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峰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程高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唐泽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缪文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牛福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岩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文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肖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朱青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马培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听取并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重要说明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以上第9、10、11项提案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审核且无异议后,方可按本通知所列审议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交易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邮箱等方式,就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2、以上第1至第12项、14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上第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以上第3至11项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投票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三节“投票方式”。

4、以上第1至13项提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开信息。

以上第14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另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2014年4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融资租赁事项的补充公告》等公开信息。该提案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上第9、10、11项提案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另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以上第3至第12项提案中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主要工作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计票规则

(1)同一股份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任意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网络投票中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投票方式

1、对议案3至议案8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累积表决票数”),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6个(n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截至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

2、对议案9至议案11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累积表决票数”),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独立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3个(n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截至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和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该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详见本公告附件)、该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出示该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经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盖有该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该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办法

1、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至6月12日期间的9:30~11:30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董事办公室办理登记;2014年6月13日下午14:00时之前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成都蜀都大厦六楼会议厅会场外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外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参加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形式包括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具体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3、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相对应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对应申

报价格

总议案(总议案不包括第3项至第11项议案)100
议案1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1.00
议案2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2.00
 关于选举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议案3关于选举李峰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1
议案4关于选举程高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2
议案5关于选举唐泽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3
议案6关于选举缪文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4
议案7关于选举牛福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5
议案8关于选举李岩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06
 关于选举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9关于选举李文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1
议案10关于选举肖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2
议案11关于选举朱青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4.03
议案12关于选举马培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5.00
议案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00
议案1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7.00

(4) 对于以上第3至第8项、第9至第11项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为每位股东分配给该议案项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累积表决票数的计算方式请见本通知第三节“投票方式”。

对于其他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同意反对弃权
对应的申报股数1 股2 股3 股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下午15:00~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同一股份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16;

联系人:崔益民;

联系电话:028-86757539;

传真:028-8674167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或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人/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2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12关于选举马培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议案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14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备注:对以上议案1至议案2,议案12至议案14,请股东在“表决意见”栏下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下相应选项内划“√”;以上三种表决意见必选一项,如多选或未作出选择,则为无效表,该审议事项按弃权处理。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股数
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议案3关于选举李峰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4关于选举程高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5关于选举唐泽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6关于选举缪文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7关于选举牛福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议案8关于选举李岩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备注:对议案3至议案8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同意股数
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人选的议案
议案9关于选举李文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0关于选举肖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11关于选举朱青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备注:对议案9至议案11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委托人(签章/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22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声明人李文智,作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李文智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声明人:李文智

日 期:2014年5月1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23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声明人肖杰,作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___次,未出席会议__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肖杰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声明人:肖杰

日 期:2014年5月1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24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声明人朱青,作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_12___次,未出席会议__0_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是,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声明人:朱青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声明人:朱青

日 期:2014年5月18日

披露公告所需报备文件:

1.本人填妥的履历表。

2.本人签署的声明。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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