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南方基金关于中国梦基金增加

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红塔证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光大银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增加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红塔证券为中国梦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中国梦”)的代销机构。

从2014年5月28日起,投资人可前往浦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红塔证券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中国梦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具体业务办理规则请遵循上述代销机构的相关规定。

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浦发银行客服电话:95528

浦发银行网址:www.spdb.com.cn

中国光大银行客服电话:95595

中国光大银行网址:www.cebbank.com

红塔证券客服电话:400-871-8880

红塔证券网址: www.hongtastoc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站:www.nffund.com

风险提示:

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天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天元”或“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天元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基金天元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4年5月8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14年5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本次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50000
公证费20000
会务费5000
合计75000

二、中国证监会备案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5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基金监管部签发的《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341号),基金天元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完成,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基金天元转型方案实施情况

1、关于基金天元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基金天元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基金天元终止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天元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同一日起失效。

此外,基金管理人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拟定了《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将于基金开放集中申购之前公告。

2、关于基金天元终止上市交易

基金管理人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基金天元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10:30复牌,复牌后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的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上市。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基金终止上市后,基金管理人将发布《天元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3、关于原基金天元持有人的赎回

基金天元终止上市交易后,原基金天元份额持有人转为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天元终止上市后开始办理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期最长不超过1个月,期间不开放赎回。集中申购结束后,以验资结束日收市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份额折算,并办理份额变更登记,将原份额和集中申购份额合并。《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基金将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原基金天元持有人可按照《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天元新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办理份额赎回或进行上市交易。

四、备查文件

1、《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附件二:《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基金天元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关于天元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备案的回函》(基金部函[2014]341号)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68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专 栏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券商赚钱能力大起底
   第A007版:基 金
   第A008版:评 论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争议双层股权结构
   第A012版:行走京津冀之三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南方永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05-28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