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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410 股票简称:沈阳机床 公告编号:2014-22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4年5月27日下午14:00 2、召开地点:公司主楼V1-02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关锡友董事长 6、本次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1名,代表股份364,733,8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6483%。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的股东共8名,代表股份1,003,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11%。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方式。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二〇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4,694,362股,反对39,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92%。 2.《二〇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4,694,362股,反对39,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92%。 3.《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64,694,362股,反对18,000股,弃权21,5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92%。 4.《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64,694,362股,反对39,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92%。 5.《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685,662股,反对48,2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68%。 6.《二〇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1,474,645股,反对39,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646%。 7.《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二〇一四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694,362股,反对39,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92%。 8.《关于授权管理层办理二〇一四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64,694,362股,反对39,5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892%。 9.《关于控股股东拟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111,465,945,反对48,20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99.956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由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指派张俊、高珊珊律师进行了见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出具了《辽宁宏茂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4年4月17日、5月1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公司第6届董事会第31次、33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备查文件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沈阳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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