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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6 证券简称:海南瑞泽 公告编号:2014-040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4月10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离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及调整情况说明 1.公司已披露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总股本214,4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30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6,432,000元,尚余未分配利润136,347,783.15元,结转下一年。 2.权益分派方案调整情况说明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14年 3月27日为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014年4月16日,公司完成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其中因被激励对象现金出资认购而新增的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14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214,400,000股增加至215,200,000股。 按照相关规定: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上市公司由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应当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分配方案实施公告中披露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的分配比例。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在确保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原则下,摊薄了每股派息金额,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15,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9888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6899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28394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4483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4944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06月05日 ; 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06月06日 。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06月0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4年06月0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1.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派息、配股、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相应调整,但调整后的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净资产。 公司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的未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不变,仍为393万份,行权价格应由9.64元/股调整为9.61元/股。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需在行权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配股、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公司 201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应由4.64元/股调整为4.61元/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需在回购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2、咨询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镇迎宾大道488号 3、咨询联系人:冯益贵 4、咨询电话:0898-88710266 5、咨询传真:0898-88701266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瑞泽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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