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1月1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4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提高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废水处理效率和标准,计划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向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1500万元,由于废水处理设施是公司募投项目的附属设施,包含在公司募投项目内,所以增资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此次对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淄博朱台润坤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朱台润坤")成立于2013年09月25日,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目前注册资本为2,500万元。

  朱台润坤主要负责公司生产过程中的废水处理和回收再利用。

  1、出资方式

  淄博欧木特种纸业有限公司以货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由于废水处理设施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附属设施,包含在公司募投项目内,所以出资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公司住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3、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4、法定代表人:路中国

  5、经营范围: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的研发、销售,污水处理工程生产项目的筹建(筹建期至2015年4月3日止,筹建期间按照淄博市环境保护局临淄分局审批意见要求,进行项目建设和试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朱台润坤进行增资的目的和资金来源

  公司自从事生产高档装饰原纸以来,一直十分注重废水的处理和回收,朱台润坤主要经营废水处理和回收,为齐峰新材的清洁化生产和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本次对朱台润坤进行增资,主要用于购买废水处理设施,从而进一步提高废水处理效率和标准。

  本次增资金额为1,500万元,增资完成后朱台润坤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4,000万元;本次增资方式为货币;由于废水处理设施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附属设施,包含在公司募投项目内,所以增资资金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齐峰新材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我们对公司该增资事项无异议。

  五、保荐机构意见

  齐峰新材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的事宜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与公司现有的主营业务不存在冲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不导致同业竞争,不新增关联交易;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海通证券对公司该投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孙公司进行增资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300381 证券简称:溢多利 公告编号:2014-036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由和工作安排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溢多利、证券代码:300381)自2014年5月22日开市起停牌。

  本公司承诺争取于2014年6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在公司董事会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后对公司股票予以复牌。若公司逾期未能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的,公司将根据重组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22日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复牌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并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将在公司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二、停牌期间的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公司预计将在停牌期满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提交符合要求的披露文件。

  三、必要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2、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溢多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股票简称:国风塑业 股票代码:000859 编号:2014-032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独立董事周亚娜女士、强昌文先生、朱丹先生、杜国弢先生现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及其他任何职务。

  由于周亚娜女士、强昌文先生、朱丹先生、杜国弢先生的离任,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离任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周亚娜女士、强昌文先生、朱丹先生、杜国弢先生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周亚娜女士、强昌文先生、朱丹先生、杜国弢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亚娜女士、强昌文先生、朱丹先生、杜国弢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8日

  股票简称:青岛海尔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14-028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梁海山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向商务部提交战略投资批复有效期延期申请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收到青岛市商务局转发的《商务部关于原则同意外国投资者战略投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商资批[2013]1429号),该批复自2013年12月19日起180日内有效。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十七条"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存在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或者虽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但未实施的,应当在方案实施后发行。相关方案实施前,主承销商不得承销上市公司发行的证券。"由于公司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0日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完毕,故外国投资者对公司的本次战略投资预计无法在商务部批复的有效期内完成。

  基于上述,同意公司向商务部申请将前述商务部批复的有效期延长六个月。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12 证券简称:焦作万方 公告编号:2014-033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报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2013年度报告进行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和本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公告表述不一致的现象,对此本公司补充公告如下:

  一、双方公告表述不一致的主要内容

  中国铝业2013年年报显示,本公司于2013年4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后,中国铝业持有本公司的股权从24.002%下降为17.75%,自2013年4月19日起,本公司不再纳入中国铝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于2013年5月2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上市公告书中表述"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更"。2013年7月25日,本公司因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增补独立董事,公司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并出具《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公告》,中国铝业由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变更为第一大股东。

  二、相关说明

  中国铝业财务部于2013年5月31日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包括我公司在内的中国铝业分子公司,称:" 焦作万方在2013年5月非公开发行A股完成后,公司对焦作万方的持股比例由24.002%下降到17.75%,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5月起焦作万方由公司集团内单位变为关联方单位,请各分、子公司在业务核算、关联方管理、报表填报等方面注意区分。"

  2013年7月24日之前,本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其中中国铝业提名5名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多数。中国铝业通过控制本公司董事会而实现对本公司的控制。2013年5月,本公司完成定向增发,中国铝业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比例由24.002%下降到17.75%,中国铝业仍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我公司认为中国铝业对本公司的控制地位没有发生变化。2013年7月24日,本公司召开2013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和增选两名独立董事议案,公司董事会成员由9名增加到11名,中国铝业提名的董事已不占本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多数。因此,本公司于2013年7月25日发布了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公告,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于同日也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公司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中国铝业不再将本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与本公司公告成为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上市公司日期存在差异。本公司就此向中国铝业进行了咨询,中国铝业回复认为:

  (一)2013年4月19日,焦作万方完成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后,中国铝业持有焦作万方的股权从24.002%下降为17.75%,其他股东很容易联合起来达到超过中国铝业在焦作万方的表决权。因此,中国铝业因本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导致丧失控制权,因此自2013年4月19日起,本公司不再纳入中国铝业合并范围。

  (二)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后,中国铝业丧失对本公司的控制权,但仍然是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在本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中依然有重大的影响力。并且中国铝业可以提名5名本公司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仍然对本公司的董事会有重大影响。因此中国铝业认为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后,中国铝业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作为联营公司核算中国铝业对本公司的股权投资。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12 证券简称:朗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3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5.4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5.7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1*****042申东日
200*****721申今花
301*****222申炳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506室

  咨询联系人:王建优 李伟

  咨询电话:010-82281088

  传真电话:010-82281011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 月28 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84版)
   第A002版:要 闻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环 球
   第A005版:机 构
   第A006版:创业·资本
   第A007版:专 题
   第A008版:基 金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公 司
   第A011版:信息披露
   第A012版:行走京津冀之四
   第A013版:市 场
   第A014版:动 向
   第A015版:期 货
   第A016版:个 股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信息披露
   第B003版:信息披露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9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