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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4-临016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4年5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通知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童来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修订情况请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临017)。 (二)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有关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审议事项等内容,请看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4-临018)。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17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1年募投项目湛江东海岛特种纸及涂布纸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已于2014年4月25日成功试产,目前公司办公场所已搬到东海岛新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住所进行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第五条原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乐怡路6号,邮政编码524022。” 现修订为:“公司住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邮政编码524072。”(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14-临01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6月18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1日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4年6月18日下午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五)会议地点: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二○一三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5、审议《二○一三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审议《二○一三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二○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暨二○一四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8、审议《关于二○一四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接受货物运输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10、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二○一四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11、审议《公司章程》等制度(修订案) 12、审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案) 13、审议《关于购买原材料的日常关联交易议案》 (二)披露情况 议案1经公司2014年5月28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5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议案2至12经公司2014年3月24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五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3月26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议案13经公司2013年12月27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2013年12月28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13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朝阳、欧阳光、丁静 联系电话:0759-2820938 指定传真:0759-2820680 通讯地址:广东省湛江市东海岛东海大道313号 邮政编码:524072 2、本次临时股东会议的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4年6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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