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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2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58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召集并于2014年5月2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 2014 年5月28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 9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其中6名董事以现场方式参加,3名董事鲁桐女士、赵杰臣先生、叶永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杨飞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经全体董事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电缆 公告编号:2014-059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 年 5 月28日,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投票结果为全票通过。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方电缆")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申请金额为1,0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 6个月以及金额为2,0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远方电缆法人及股东陈培刚对本次签订的 《保证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的 49%提供了反担保。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了关于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控制在78,000万元之内,授权期限至201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3月26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本公司直接/间接控股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提交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告》)。 此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宜兴市官林镇官丰路; 3、成立日期:1992年11月14日; 4、法定代表人:陈培刚; 5、注册资本:20,08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无。 一般经营项目: 电线电缆、塑料粒子、仪器仪表自动化设备、上引法无氧铜杆、桥架钢杆铁塔(含售后服务)、电缆盘的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7、股权比例:本公司占 51%股权; 8、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 2013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资产总额659,281,991.70元,负债总额387,720,459.21元,净资产271,561,532.49元,营业收入718,198,570.36元,利润总额51,476,402.02元,净利润46,678,051.02元; 截止 2014年 3 月 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648,580,584.15元,负债总额370,525,784.13元,净资产278,054,800.02元,营业收入113,181,670.29元,利润总额7,639,138.27元,净利润6,493,267.53元。 远方电缆的资产负债率为 57.1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方为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被担保方为江苏远方电缆厂有限公司,担保金额分别为1,000万元人民币以及2,000万元人民币,担保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分别为6个月以及1年。 上述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以银行核准额度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远方电缆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满足远方电缆业务发展的需要,解决经营流动资金需求,本公司董事会同意为远方电缆提供担保,同时这也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且被担保人资产优良,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该担保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是切实可行的。担保对象的法人及股东为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反担保具有保障作用。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7,800 万元,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54,560.57万元。其中,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76,700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8.29%,实际履行担保总额为53,460.57万元,占2013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33.66%。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审议的担保总额度78,000万元之内。公司没有逾期担保。 江苏中超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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