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4-35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0人,实际参会董事10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参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基于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授权,同意公司择机后续发行于2013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中期票据,并确定本次后续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额度为人民币4亿元,发行期限为3年。具体发行时间以注册有效期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备案时间为准。 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在公司本次后续发行中期票据的过程中,有权签署必要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承销协议和承诺函等),办理必要的手续。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4-36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接到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之全资子公司天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诚实业")通知,获悉天诚实业已于近日与南洋商业银行签订相关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000,000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质押给南洋商业银行,以作为天诚实业及焦作健康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南洋商业银行贷款的质押担保,该项股权质押自天诚实业将其所持本公司H股股份托管至南洋商业银行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直接、间接持有及控制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40,122,5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7.38%,其中,天诚实业直接持有本公司506,60,052股H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13%,质押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6,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1%。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