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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金谷源 公告编号:2014-12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已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河北监管局的统一安排,本公司将于2014年6月5日(星期四)15:00-17:00 参加2014年度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届时公司将与投资者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就投资者所关心的问题,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互动平台与投资者进行"一对多"形式的沟通。 投资者可登陆"河北监管局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dqhd/hebei/)在线交流。公司相关人员将参加此次活动,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根据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14年6月5日起,本公司增加光大银行为代销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销售业务。同时自2014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办理鑫元货币市场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一、 代销业务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83、B类:000484) (二) 代销业务 自2014年6月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销售机构进行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销售业务。 二、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指定的销售机构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扣款方式,由指定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 (一) 适用基金范围 鑫元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483、B类:000484) (二) 办理时间 在遵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前提下,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以销售机构及网点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三) 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光大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300元,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 有关上述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三、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详情: (一)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95 网站:www.cebbank.com (二)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客服电话:400-606-6188 本公司网站:www.xyamc.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投资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鑫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59 证券简称:正和股份 编号:临 2014-065号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的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及股东出席情况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利泽中二路一号中辰大厦515室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投票方式举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61,300,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1%。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通知公告已于2014年5月1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姜亮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关于与FIRST RESERVE MANAGEMENT, L.P.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61,300,34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2、关于与FIRST RESERVE FUND XIII,L.P.签署《认购协议》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361,300,347股赞成,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林晖律师、郭睿峥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法律意见。其意见为: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参会董事签名的《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海南正和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4-03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关承诺履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及新疆证监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月30日在披露了《关于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司承诺2014年年内完成转让公司所持有剩余24.94%的新疆新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1月30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告。关于延期履行承诺事项已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2014年2月28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的有关公告。 现对公司延期履行承诺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止目前,公司已履行延期履行承诺事项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策程序,公司控股股东也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做出承诺,将全力支持和协助中葡股份落实本次延期履行承诺事项,并确保该项承诺按期履行。 公司正在推进有关承诺的履行工作,积极与公司控股股东、有关意向受让方沟通联系,并寻找有关潜在受让方。本公司将密切跟踪相关进展情况,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范程序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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