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立美达 公告编号:2014-026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2014年5月20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称"兴业汽配")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详细信息详见公司2014年5月21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日照兴业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办理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担保金额为不超过4,200万元,保证期间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二、对外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兴业汽配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形成的债权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债权最高余额为人民币4,200万元;所保证的主债权为自担保日起一年内兴业汽配在人民币4,200万元最高授信额度内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约定的全部授信业务(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所形成的债权;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主债权总额100%内的)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信息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5,450万元,占公司201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8.18%,上述担保全部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的担保。 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海立美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39 证券简称:启明星辰 公告编号:2014-044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3年年末总股本207,561,66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元(含税),送红股4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送转前公司总股本为207,561,667股,送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415,123,334股。《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具体内容刊登于2014年5月8日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已于2014年5月14日完成了2013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获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20,756.1667万元变更为41,512.3334万元。其他项目未变化。 特此公告。 北京启明星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47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27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吴余兴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吴余兴先生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其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余兴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在公司董事会聘任新的财务总监之前,暂由公司财务中心经理梁克兵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47 证券简称:闽福发A 公告编号:2014-037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201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已于2014年4月30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截止2014年5月12日,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简称为"欧地安")100%股权的过户手续及相关工商登记,欧地安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应深交所要求,现对佟建勋等36名交易对方作出的关于欧地安201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与佟建勋等36名交易对方于2013年10月11日签署的《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资产收购方)与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作为资产出售方)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佟建勋等36名欧地安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承诺补偿协议》,佟建勋等36名交易对方承诺:欧地安在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逐年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3,800万元、4,800万元、6,000万元、6,500万元,净利润指欧地安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且经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合并报表中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税后净利润。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欧地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4]第01970050号)和《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01970016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由本公司出具的《关于北京欧地安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说明》已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73号)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欧地安2013年度盈利预测的利润预测数与利润实现数的差异情况。 佟建勋等36名交易对方承诺欧地安2013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00万元;欧地安2013年度实际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0.24万元,较承诺净利润数超出30.24万元,完成比例为100.80%。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由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201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108 证券简称:沧州明珠 公告编号:2014-021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相关事项尚在筹划审议过程中。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信息披露公平性,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30日开市起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暂停服务公告 公司网站 www.gsfunds.com.cn因升级维护需要,特决定从2014年5月30日20:00后暂停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升级维护完成后,将于2014年6月3日0:00重新开通。 暂停网站及网上交易系统服务期间给投资者带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