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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A股代码:600096 A股简称:云天化 编号:临2014-026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依据法规要求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或"公司")与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集团"或"控股股东")协商,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规定,为了进一步明确履约时限,云天化集团决定修改其因云天化2012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而出具的《关于同业竞争相关问题的说明及承诺函》,具体如下: 一、关于云南江川天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川天湖")及云南天宁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宁矿业")的承诺 1. 具体承诺内容 2013年3月,云天化集团出具《关于同业竞争相关问题的说明及承诺函》,承诺"就江川天湖及天宁矿业,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逐步促使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达到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此后将应云天化的要求依法将云天化集团在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的股权转让予云天化"。 2. 承诺履行情况 云天化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尚在完善矿业权、土地使用权等手续,因此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尚不具备转让予云天化条件。此项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司已依法予以披露。 3. 进一步承诺 前述承诺未明确履约时限,经云天化与云天化集团协商,云天化集团已于2014年5月进一步出具承诺函,承诺"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五年内,如江川天湖及天宁矿业在资产权属等方面具备注入云天化的条件,则本公司承诺把本公司在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的股权依法转让予云天化;如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五年后,江川天湖及天宁矿业仍不具备注入云天化的条件,本公司承诺将持有的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的股权依法转让予第三方或促使及保证江川天湖和天宁矿业不再从事磷矿开采业务。 二、关于中轻依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轻依兰")的承诺 1. 具体承诺内容 2013年3月,云天化集团出具《关于同业竞争相关问题的说明及承诺函》,承诺"就中轻依兰,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提高中轻依兰的管理效率、扭转中轻依兰的经营情况,并在条件成熟后,将中轻依兰转让予云天化"。 2. 承诺履行情况 云天化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来,中轻依兰因所处行业景气度下降、行业盈利能力不稳定及自身经营等原因,仍然持续亏损,因此中轻依兰尚不具备转让予云天化条件。为了保证中小股东利益,在中轻依兰扭亏为盈前,云天化集团亦不会将中轻依兰股权转让予云天化。此项承诺的履行情况,公司已依法予以披露。 3. 进一步承诺 前述承诺未明确履约时限,经云天化与云天化集团协商,云天化集团已于2014年5月进一步出具承诺函,承诺"就中轻依兰,在中轻依兰连续实现两年盈利且净资产为正后的一年内,本公司承诺将中轻依兰依法转让予云天化;如中轻依兰在重大资产重组完成五年后仍无法连续实现两年盈利且净资产为正,本公司承诺将中轻依兰或其拥有的全部黄磷资产依法转让予第三方。"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重庆水务 证券代码:601158 编号:临2014-029 债券代码:122217 债券简称:12渝水务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 公司债券跟踪评级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委托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发行的"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12渝水务";债券代码:122217)进行了跟踪评级。2014年5月29日,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4)》,维持"12渝水务"信用等级AAA,维持本公司债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4)》全文已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查阅。 特此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乳业 公告编号:2014-041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重大事项进展及 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5月23日开市时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正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目前公司已与重大事项对手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由于有关披露材料仍在筹备,尚未能及时发布,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皇氏乳业,证券代码:002329)自2014年5月3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进展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20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深桑达A,股票代码:000032)自2014年5月23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5月26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4-018)。 目前,公司正在继续筹划重大事项,由于该事项的方案有待进一步论证,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4年5月30日继续停牌,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披露有关结果。 公司将及时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14-02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9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87,69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9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9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高管锁定股、股权激励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古墩路702号赞宇大厦12楼 咨询联系人:叶松、冉冲 咨询电话:0571-81671018 传真电话:0571-81671020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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