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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4-017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5月29日(星期四)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8日-2014年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 5 月2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8 日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29 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朱星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人,代表股份85,470,7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11%。其中:(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85,312,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9%。(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158,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投票表决。 (2)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2、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3、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61,958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9,35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9 %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0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本次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决案。 5、审议通过了《201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6、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7、审议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赞成票85,453,345股(其中现场投票85,312,600股,网络投票140,74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99.98% ;反对票8,800股(其中现场投票 0 股,网络投票8,8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弃权票8,613股(其中现场投票0股,网络投票8,61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01%。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郭华平、王金本、李汉国所作的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报告对2013年度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i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胡海若、罗小平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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