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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池化工 公告编号:2014-023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2013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公司2013年出售国海证券股权收益的确认情况,要求结合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权的历史成本及2013年参与国海证券配股等有关情况,说明出售国海证券股权如何结转成本、该项投资收益的详细计算过程;说明公司本年实现利润总额2995万元但所得税费用为0的原因。 公司现就上述问题补充披露如下: 公司本次转让国海证券股权,是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日(即2013年11月4日)作为股权转让的基准日,转让国海证券股权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计算。截止2013年11月4日,公司持有国海证券的账面总成本为4000.00万元,持有股数为66,671,173股,即每股成本约为0.60元。由于公司参与国海证券配股发生在股权转让基准日之后,故在计算2360万股股权转让成本时,未包含参与国海证券配股时所产生的成本,同时在股权转让基准日这后产生的,与2360万股股权相对应的708万股配股权也依协议约定按照代购方式进行账务处理,未确认相关成本、收益。因此,本次按协议价11.24元/股转让2360万股国海证券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入26526.40万元,结转成本1413.64万元,再扣除应缴纳的营业税等附加税费1262.55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实现的投资收益为23850.21万元。公司于2013年12月末(即股权转让过户手续办理完成之后)完成了上述股权转让的相关账务处理工作。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可结转以后年度弥补的亏损额为13978.03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公司本年实现盈利弥补亏损后无剩余利润,故无需缴纳所得税。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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