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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28 证券简称:中远航运 公告编号:2014-018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14年5月29日召开。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9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花城大道20号广州远洋大厦20楼公司会议室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包括网络和非网络方式)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具体如下:
(三)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叶伟龙董事长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情况:公司在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7人,董事王威先生及杨挺女士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每项议案的表决情况
注:上述议案的“同意比例、反对比例、弃权比例”均指相应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二)上述议案4“关于审议《中远航运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分段表决结果如下: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林一翎律师和张子星律师到达会议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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