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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046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5月28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决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名(其中董事韩志博因公务原因授权董事刘芳进行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8 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9日

股票代码:000504 股票简称:*ST传媒 公告编号:2014-047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6日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6月15日-2014年6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16日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7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案;

3、关于债务豁免的提案。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详情见公司2014年4月19日、5月5日、5月20日、5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债务豁免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3)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2014年6月12日17:00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传真至本公司证券部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11日至2014年6月1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6号赛迪大厦17层 邮编:100048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有关网络投票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4

2.投票简称:传媒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传媒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提案序号。100元代表总提案,1.00元代表提案1,2.00元代表提案2,依此类推。每一提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提案序号提案名称委托价格
总提案全部提案100
提案1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1.00
提案2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案2.00
提案3关于债务豁免的提案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委托数量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提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提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提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提案”和单项提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提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4年6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或http://www.szse.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次日后即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提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提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提案,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558399

传 真:010-88558366

联 系 人:陈勇

2、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1、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资料;

2、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5月29日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名称暨

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将住所由“中国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火炬街甲12号”搬迁至“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为此,公司名称需要由“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住所和名称的变更,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修改内容涉及到以下五项:

一、原“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为“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二、 原章程第四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Beijing CCID-Media Investments CO.,Ltd.”

修改为: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Hunan CCID-Media Investments CO.,Ltd.”

三、原章程第五条: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火炬街甲12 号 邮政编码:102200”

修改为: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 邮政编码400015”

四、原章程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经中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修改为:

“第十三条 经中国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

五、原章程第二百条

“第二百条 ……,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修改为:

“第二百条 ……,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此提案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序号条款修改前修改后
封面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四条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英文)Beijing CCID-Media Investments CO.,Ltd.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湖南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英文)Hunan CCID-Media Investments CO.,Ltd.
第五条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火炬街甲12 号 邮政编码:102200第五条 公司住所:中国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 邮政编码400015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经中国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第十三条 经中国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讯、媒体、文化传播项目投资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提供信息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承接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通讯产品(无线电发射设备除外);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经营;自有房产的物业管理。
第二百条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第二百条 本章程以中文书写,其他任何语种或不同版本的章程与本章程有歧义时,以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最近一次核准登记后的中文版章程为准。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案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刘文杰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4年4月16日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了辞职要求。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文杰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故其辞职申请在其书面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同意刘文杰先生的辞职申请。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同时根据《公司章程》对董事会人员组成的相关规定,公司需补选一名董事、一名独立董事。

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南省国有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湖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代其持有公司股份79,701,6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58%)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咏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石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咏梅女士为第八届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咏梅女士的独立董事资格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备案,经审核深交所无异议。

此提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豁免的提案

一、债务豁免的概述

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收到湖南国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国投”)《关于债务豁免暨继续给予支持的函》。湖南国投为支持公司发展,特豁免我公司对其的债务1200万元本金和利息。

公司于2014年5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债务豁免公告》。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此债务豁免事项构成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提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二、债务豁免原因及豁免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1、2013年11月29日,公司与湖南国投签订了《借款协议》,借款金额为2500万元,借款期限约定为12个月,即2013年11月29日至2014年11月28日。

2、为支持公司发展,湖南国投决定豁免本公司因上述协议而产生的债务1200万元本金和利息。且该豁免不可撤销。

3、湖南国投将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继续豁免债务、提供借款、择机进行资产重组并注入可持续经营资产。

三、债务豁免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湖南国投对公司的债务豁免将影响公司净资产约900万元,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此提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赛迪传媒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表决。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同意、反对或弃权,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户: 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提 案赞成反对弃权
一、关于变更公司住所、注册名称暨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   
二、关于补选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提案   
三、关于债务豁免的提案   

注:1、委托人对提案表决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2、提案一需以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即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议三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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