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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4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5月28日—5月2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9 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8日下午15:00 至5月29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禹城高新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宗利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69,00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68,98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6%。 (三)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6,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4%。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宗利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9,000,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6,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徐春霞律师、石有明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4-04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16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84,62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84,628,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69,256,000股。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2014年6月9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6月9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七、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新股本369,256,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12元。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禹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咨询联系人:李霞 张锋锋 咨询电话:0534-8918658 传真电话:0534-2126058 九、备查文件 1、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2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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