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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83 证券简称:博闻科技 编号:临2014-016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4年5月2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2014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本次会议由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汪洪生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参会监事表决,一致选举汪洪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 汪洪生先生简历: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6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公司矿山车间主任兼车队长;2007年11月至2012 年6月任公司公关部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工会主席;2014年5月23日当选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云南博闻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14-02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 年5 月22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自2014年5月23日起开始继续停牌。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0 号-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事项前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2014-041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款到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11年5月19日的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发行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2014年4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出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CP127号),交易商协会接受本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2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4众合机电CP001",代码041463012)已按照相关程序于2014年5月26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完毕,本期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亿元,期限为365天,按面值发行,票面利率为7.99%。 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7日全部到账,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的相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 年 5月29日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7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交易概况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所持骏达光电股权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相关事项。2014年4月19日,公司与孙长青签订协议书,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深圳市骏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达光电”)390万股合计4.4776%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孙长青承诺于2014年5月15日前联系收购方收购标的股权,具体股权收购协议届时由本公司与收购方自行签订。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22日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所持深圳骏达光电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曹晟 身份证号码:51012219******0275 2、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594000197154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凤里街345号沙湖创投中心2A204室 3、罗彬 身份证号码:51012319******2830 三、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情况 1、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交易对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持有的4.4776%(对应注册资本390万股)标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曹晟、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彬,曹晟、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彬同意受让。 2、定价情况 本次收购标的股权的交易金额为本公司当初入股金额4992万元加上公司实际持有标的股权的时间所对应的年化收益率12%的收益。公司转让给交易对方的股份数量及交易金额具体见下表,本次出售骏达光电股权后,本公司不再持有骏达光电的股权。
四、股权转让进展情况 截止至公告之日,公司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金,股权转让的相关手续已经完成。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曹晟、苏州纪源科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罗彬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279 证券简称:久其软件 公告编号:2014-029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的通知,董泰湘女士于2014年5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3,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1%;自公司上市至本次减持前,董泰湘女士未减持过本公司股份。本次减持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于公司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截止目前,该项承诺已到期,承诺期间内董泰湘女士严格履行该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于2012年8月11日做出了追加股份锁定期限的承诺:自2012年8月11日至2013年8月10日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截止目前,该项承诺已到期,承诺期间内董泰湘女士严格履行该承诺。 董泰湘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相关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董泰湘女士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本次减持后,董泰湘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3,110,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83%,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3、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泰湘女士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公司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北京久其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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