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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032 证券简称:深桑达A 公告编号:2014-021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2014年5月29日15:00~2014年5月30日 15: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5月29日下午15:00~2014年5月3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科技路桑达科技大厦17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 娄春明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07,761,9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2767%。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5人,代表股份107,289,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46.07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472,2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202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公司二○一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二○一三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4、《公司二〇一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5、《公司二〇一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59,7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41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通过。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按母公司口径,二○一三年度本公司实现净利润22,689,568.96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计2,268,956.90元;其余20,420,612.06元作为可分配利润,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05,478,386.9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合计125,898,999.00元。公司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2,864,32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30元(含税),计6,985,929.60元,余118,913,069.40元留作下年一并分配。公司2013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6、《公司二〇一三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7、《关于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全面金融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9,65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3792%;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3212%;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2996%。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现持有公司97,849,865股,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同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依法回避了表决。 8、《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为下属子公司使用公司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9、《关于公司二〇一四年为下属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9,65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3792%;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3212%;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2996%。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该议案中财务资助对象桑达投资涉及的另一股东为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依法回避了表决。 10、《关于续聘二〇一四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11、《关于续聘二〇一四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提案》 表决情况: 同意107,502,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7589%;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2135%;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276%。表决结果:通过。 12、《关于公司二○一四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12.1 《2014年度与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9,65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3792%;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3212%;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2996%。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桑菲消费通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依法回避了表决。 12.2 《2014年度与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表决情况: 同意9,652,2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7.3792%;反对230,0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2.3212%;弃权2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2996%。表决结果:通过。 该议案的关联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关联关系: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是深圳市桑达无线通讯技术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深圳桑达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时依法回避了表决。 三、独立董事述职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股东大会提交了《公司201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对2013年度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发表独立意见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等履职情况做了汇报。述职报告全文见2014年4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已经北京国枫凯文(深圳)律师事务所张清伟、钟晓敏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律师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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