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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6 证券简称:丹甫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8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于2014年3月24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4年3月25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 2014年3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授权重大资产重组筹划项目组负责具体事宜。公司于2014年3月28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公司分别于2014年3月29日、2014年4月4日、2014年4月12日、2014年4月19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20,2014-022,2014-023,2014-024)。2014年4月22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25)。2014年4月26日、2014年5月6日、2014年5月13日、2014年5月19日、2014年5月26日披露了《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1、2014-032、2014-034、2014-035、2014-036)。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及有关各方仍在积极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前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本次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丹甫制冷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1日 股票代码:600216 股票简称:浙江医药 编号:临2014-013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根据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经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公司完成了住所、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000000048605,不变),变更后的相关内容如下: 1、住所: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楼(综合楼)3层; 2、经营范围:药品生产(具体范围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饲料添加剂、卫生材料、制药机械、消字号产品、化妆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医疗器械(限国产一类)的销售,技术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及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以下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工业氢(合格品)的生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存储,货运,药品经营,预包装食品零售;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公司预计总部办公地址将于6月底正式搬迁至绍兴滨海新城绍兴滨海新城马欢路398号科创园A楼(综合楼)3层。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2014-40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短线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副总经理杨俊先生于2014年5月出现短线交易行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杨俊先生于2014年5月27日通过自有账户买入公司股票14,400股,交易价格为7.15元,成交金额为102,960元;2014年5月27日下午收盘后,公司进行2013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转增3股后,杨俊合计持有公司股票18,720股;杨俊先生于2014年5月28日卖出公司股票4,680股,交易价格为6.08元,成交金额为28,454.4元,本次交易获利2,714.4元(不含交易费)。截止至公告日杨俊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4,0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5%。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杨俊先生此次买卖公司股票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7条,《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18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的相关规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同时,董事会核查了杨俊先生近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发现其他短线交易行为。 二、本事项的处理情况 杨俊先生已深刻认识到了本次短线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杨俊先生承诺将自觉遵守《证券法》第47条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卖出公司股票,自最后一笔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买入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会除依法将杨俊先生本次交易所获收益2,714.4元收回公司所有外,另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此外,董事会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了杨俊先生的短线交易行为,并要求引以为戒。 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主要股东对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学习,督促相关人员严格遵守有关规定,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4-040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9.26元/股,调整为9.16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由49,676万股,调整为50,218万股。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21,606,7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披露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9日。截止目前,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2014年1月2日召开的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和2014年1月20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该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鉴于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9.26元/股。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9.16元/股。 2、发行数量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9,676万股(含49,676万股)。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成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0,218万股(取整数,含50,218万股)。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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