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5-3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55 证券简称:神州信息 公告编号:2014-062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资产重组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收购国内一家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企业的股权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神州信息,证券代码:000555)自2014年5月5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4年5月6日刊登《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于2014年5月12日刊登《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6)、于2014年5月19日刊登《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于2014年5月26日刊登《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前期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筹划的资产重组事项,尚存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州数码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5月31日 证券代码:002183 证券简称:怡亚通 公告编号2014-055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5月30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控股")关于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解除质押的通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怡亚通控股于2013年5月24日质押给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0,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2%)已于2014年5月29日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639 证券简称:雪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3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27日开市时起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该重大事项还在继续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福建雪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8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派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4月22日召开的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14 年4月23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1,705,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35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白石路2222沙河世纪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凡 咨询电话:0755-86091298、86090259 传真电话:0755-86090177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