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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0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61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业务模式披露、收购北京浩博事宜及相关诉讼进展情况、对外担保披露情况等问题,针对有关问题,我公司补充说明如下: 一、分经营模式说明酒店业务开展情况、资产运营业开展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业的自营酒店共20家,收入及利润情况见下表:
2、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已开业的托管酒店共25家,收入及利润情况见下表(部分酒店属于特许授权经营模式,公司不掌握其财务状况):
3、资产运营业务开展情况 1)2013年公司新增资产运营业务,全年完成资产运营面积26,927.46平米,实现收入477,841,870.00元,实现净利润210,837,764.42元。 2)会计处理原则是: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成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具体会计核算见下表。
二、2013年初收购北京浩博事宜及相关诉讼在年报中未详细披露进展情况。补充说明如下: 1、关于“王学华案”相关情况说明 目前,北京浩搏对王学华的债务偿还情况是:2013年2月6日偿还8,800万,2013年9月30日偿还6,557万元,2014年 1月23 日偿还17,750万元,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借款本息共计33,107万元已全部偿还完毕。债务重组协议约定:1)北京浩搏承诺在协议生效后12个月内偿还王学华借款本息33,107万元;其中在协议生效后于2013年1月31日前偿还8,800万,2013年6月30日前偿还6,557万元,2013年11月30日前偿还17,750万元。2)协议由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经华天酒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013年9月,王学华以北京浩搏未按《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履行债务偿还义务为由,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北京浩搏偿还借款本金26,400万元,并按月利率19.8‰支付王学华利息至债务清偿完毕之日。 目前,公司就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的同时,向长沙市芙蓉区法院提起合同重大误解之诉--“请求法院撤销债务重组协议约定内容不明确和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所涉及的内容,主要是认为,本公司股东会于2013年1月24日批准该协议,公司于2014年1月23日前对33107万元全部债务清偿完毕,并不违反在12个月内偿还完毕的约定。 同时华天集团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学华赔偿其滥用诉权而冻结华天集团3155万股股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目前,法院已冻结王学华个人存款3000万元。 以上相关案件法院已受理,尚未进入开庭审理程序。本公司认为,北京浩搏按协议约定清偿了王学华的债务,无违约行为。案件后续进展公司也将及时披露。 2、关于北京浩搏债务清偿情况、披露的风险因素进展情况及财务资助等情况 公司以增资扩股方式收购浩搏基业的 43.4%的股权后,曹德军、德瑞特公司所持有的合计 38%的股份将质押给公司。浩搏基业名下的金方大厦位于位于北京市方庄南 68 号,有约40000平方米的可销售面积,完全可以覆盖已有及新增(或有)债务。 目前,北京浩搏原有债务8.39亿元,已偿还完的金额为7.86亿元,债务清偿率达到93.68%,主要债务已基本清偿完毕,不存在尚未披露的(或有)债务及其他未决重大诉讼(诉讼保全措施)等,北京浩搏的债务风险是可控的。 目前,预售许可证补办已进入实质阶段,公司正按照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程序。房产权证待预售证办理完毕,物业实现销售后将积极予以办理。 截止2014年4月30日,公司及华天集团共向北京浩搏提供财务资助共计6.77亿元(本公司提供3.55亿元,其余部分为华天集团提供)。 三、年报对外担保情况披露不充分,如担保额度、披露时间等有遗漏;对关联方的担保说明反担保措施。 1、关于紫东阁华天以其房产抵押为关联方华天集团借款保函提供1.8亿元担保,并由华天集团提供反担保事宜 在公司收购华天集团所持紫东阁华天股权之前,紫东阁华天在2011年以其拥有的建筑面积为27,632.4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5,651.85平方米)的房产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长沙全通支行,为华天集团申请开具的2,000万欧元借款保函提供担保,抵押到期日为2014年9月10日。 而公司为解决与大股东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于2012年6月从华天集团处购买了紫东阁华天63.87%的股权,从而使紫东阁华天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此时上述抵押担保尚未到期。因此,为妥善解决该历史遗留问题,本公司与华天集团签署了反担保协议,仍以紫东阁华天的房产作为给银行的抵押担保资产,但约定华天集团以其对本公司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债权向紫东阁华天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直至紫东阁华天资产抵押解除时为止。 2、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本期公司于2013年7月6日发布的对外担保公告,涉及公司对子公司张家界华天酒店提供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但该笔贷款授信张家界华天酒店未实施,因此并未产生相应的担保。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62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2014年5月30日,有媒体报道“为响应湖南省国资委混合所有制改革及避免’一股独大’,公司控股股东华天集团正在推进整体上市事宜,具体方案已在制定当中”。 二、澄清说明 公司董事会在知悉上述报道内容后,十分重视,本着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立即与控股股东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集团”)进行了沟通,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项。经核实,上述报道所涉及的相关内容存在与目前事实不符的情况。本公司为此做出澄清说明如下: 公司就控股股东华天集团整体上市事宜函证了华天集团,华天集团回复媒体报道的相关内容存在与目前事实不符的情况。目前华天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经营性公司除上市公司外,还有湖南华天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天国旅,华天集团持有其52.49%股份)、湖南华天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天物业,华天集团持有其100%股份)、湖南华天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天装饰”,华天集团和华天集团的全资子公司香港成中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其100%股份)三家公司。公司在2014年5月30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提出拟收购华天集团持有的华天国旅52.49%和华天物业100%的股权(见同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如收购能够完成,则华天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经营性公司只剩下华天装饰,华天集团的主要经营性资产除华天装饰外,都将进入上市公司。华天集团的后续经营发展,华天集团将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展经营。相关事项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当前,高端酒店餐饮业市场环境严峻,公司目前致力于完善“大旅游”产业链的布局,实施经营的创新转型。本次提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是公司有序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的需要。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公告》,公司承诺,自4月30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提醒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为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于2014年5月30日当日申请了股票的临时停牌,本澄清公告发布后,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3日开市起复牌交易。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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