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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0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14-020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0日以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2014年5月31日上午9:00在兴化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团柱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一);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附件(二); 修改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详见附件(三); 修改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本届董事会向持有公司总股本1%以上股份的股东发出征询函,函告各股东: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拟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 根据股东提名,经董事会讨论,同意提名陈团柱、赵剑博、王颖、赵波、席永生、齐冰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涛、王志明、卞永安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四)。 上述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工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热线电话0755-82083000及邮箱info@szse.cn,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反馈意见。 本次董事会换届通过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唐台英先生、王志海先生、贺永德先生、独立董事顾宗勤先生、段中鹏先生离任后将不担任公司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 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6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以上第一至第四项议案须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正案 一、原《公司章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八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修订为: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原《公司章程》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至二人,独立董事四人。 修订为: 第一百一十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 附件(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会计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款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修订为: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资质)。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性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本款要求的人数时,公司应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董事会应具备合理的专业结构,董事会成员应具备履行职务所必须的知识、技能和素质。 附件(三)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正案 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一)、(二)、(四)、(五)、(六)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三)、(七)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八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修订为: 第五条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有下列(一)、(二)、(四)、(五)、(六)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三)、(七)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在事实发生后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是否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会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六人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百分之十(不含投票代理权)以上的股东书面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六)独立董事提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时;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前述第(三)项持股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要求日计算。 附件(四):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团柱,男,汉族,陕西武功人,1959年3月出生,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7月于延安大学化学专业毕业,同年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西北第二合成药厂教师、兴平化肥厂调度员、生产处副处长、副厂长、兴化股份副总经理,兴化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兴化集团党委副书记,现任陕西兴化集团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陕西兴化化学股份公司董事长,兴福肥业董事长,陕西延长石油兴化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团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剑博,男,汉族,陕西乾县人,1958年12月出生,199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于陕西省化工学校无机工艺专业毕业,同年参加工作,中专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兴平化肥厂技术员、调度长、主任、兴化光明特气公司党支部书记、经理,陕西秦岭化肥总厂副厂长(挂职),兴化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兴化集团兴化股份董事、副总经理。现任陕西兴化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陕西兴化化学股份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剑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颖,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陕西蓝田人,200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于西北大学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同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陕西兴化集团公司生产部调度员,调度长,总调度长,副部长,部长,兴化股份副总经理,兴化化工公司总经理。现任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赵波,男,汉族,1966年4月出生,陕西岐山人,201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从武汉化工学院化工系毕业,同年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兴化生产部调度、调度长、总调度长、部长。现任兴化股份公司副总经理。 赵波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席永生,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陕西周至人,1999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工程师职称。历任兴化集团质监处副处长、股份公司质量部部长;兴化质监处处长;公司纪委委员、兴化企管处处长;兴化销售公司经理;股份销售部部长。现任兴化集团副总经理、供应处处长。 席永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齐冰,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河北省唐山市人,2009年12月加入中国民主同盟,1994年7月参加工作,陕西工商学院工业外贸专业毕业,大学学历,西安交通大学管理学院EMBA,经济师。曾在中谷粮油集团中实实业公司、陕西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曾任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总部交易员、客户资产管理总部投资经理助理、研究员,营业部副总经理、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西部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齐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份,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张涛,男,汉族,中国国籍,1946年出生,1969年毕业于西北工业大学航海工程系,副研究员。历任航空工业部572厂党委副书记、书记;航空工业部514厂党委书记;省国防科工委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陕西省十届人大法制委员会任主任委员,省十届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现任陕西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兴化股份独立董事。 张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王志明先生,汉族,中国国籍,1943年11月出生,1969年9月毕业于西安石油学院机械动力系,大学学历。陕西省第七、第八、第九届政协委员。曾先后在陕西省西安石油仪器二厂、陕西日报社、陕西省委、陕西省省委研究室、陕西省省委政策研究室工作。历任陕西省省委研究室工业经济处副处长、处长,陕西省省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王志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卞永安先生,汉族,中国国籍,1953年5月出生,大专学历,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具有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在陕西正源会计师事务所、陕西三秦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部门经理。现任兴化股份独立董事。 卞永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处罚和惩戒。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1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于2014年5月31日上午9时在兴化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由于监事曹西平先生因事未能参加会议,全权委托监事刘毅先生代其行使职权。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亚荣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根据股东提名,经监事会讨论,同意提名徐亚荣女士、戴宏斌先生、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毅先生、王彦女士为职工监事,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2014年6月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次监事会换届通过后,第五届监事会监事曹西平先生、沈康先生离任后将不担任公司职务。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股东代表监事简历 徐亚荣女士简历 徐亚荣,女,汉族,1964年2月出生,陕西兴平人,198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7年7月于西北大学化工系化学工程专业毕业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兴化研究所技术员、所长、党支部副书记;技术开发部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长、机关一支部书记、党委委员。现任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兴化股份监事会主席。 徐亚荣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戴宏斌先生简历 戴宏斌,男,汉族,1967年9月出生,安徽砀山人,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0年7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兴化合成车间副主任、主任。现任兴化集团公司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部长。 戴宏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江波先生简历 江波,男,汉族,中国国籍,1956年9月出生,历任陕西科后高校产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陕西省技术进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科后机电设备厂厂长兼党委书记、陕西科后高校产业发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陕西省技术进步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兴化股份监事。 江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109 证券简称:兴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2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监事选举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14年5月29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 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一致同意推举刘毅先生和王彦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简历附后),任期三年,与第六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职工监事简历 刘毅先生简历 刘毅先生,汉族,中国国籍,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兴平化肥厂副处长、党支部书记、兴化集团运销处党支部书记、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等职;现任兴化股份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刘毅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王彦女士简历 王彦,女,汉族,1964年11月出生,河南鲁山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师职称。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券从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现任兴化股份证券办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王彦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股票代码:002109 股票简称:兴化股份 编号:2014-023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9日(星期四)下午14:30。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9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15:00 至2014年6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兴平市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二会议室。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出席对象: (1)凡是在2014年6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4.1选举陈团柱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2选举赵剑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3选举王颖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选举赵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5选举席永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6选举齐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7选举张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8选举王志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9选举卞永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5.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5.1选举徐亚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2选举江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3选举戴宏斌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二)特别事项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和议案5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每位股东拥有的表决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应选举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权总额下自主分配,股东可以集中行使表决权, 将其拥有的表决权集中投给某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行使表决权,将其拥有的表决权分别投给全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个或某几个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时,该股东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独立董事侯选人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及方式: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2014年6月18日下午17: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6月18日上午9:00~下午17:00 3、登记地点: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1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109 投票简称:兴化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1)买卖方向选择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注: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总议案100.00元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至议案3表达相同意见。对总议案的投票对议案4和议案5无效。)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1.00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1,1.02代表议案1的子议案2,依次类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序号及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投票举例 ①对议案1至议案3一次性表决 a.如某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一次性表决,其申报如下:
b.对议案1至议案3中某一议案分别表决 如某股东对议案1至议案3中某一议案投票,以议案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例,其申报如下:
②对议案4至议案5中某一后候选人分别投票 如某持股数量为X股的股东对某一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投票,以议案4(4.7-4.9)《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为例,其申报如下: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1)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8日15:00至 2014年6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五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本次股东大会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4和议案5,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彦 孟锦华 联系地址:陕西省兴平市东城区迎宾大道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室 联系电话:029-38839938 传真:029-38822614邮编:713100 2、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附: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全权委托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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