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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26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14-06-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52,684,3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36%,于2014年6月11日上市流通。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779号”文核准,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8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为每股20.00元。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和《招股说明书》中作出以下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发起人股东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自瑞康医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医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医药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得到了有效的履行。 经核查,上述股东的承诺得到了有效的履行;上述股东未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上市公司未违规对其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14年6月11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52,684,33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48.36%。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发起人股东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后认为: 1. 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持有人均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的限售承诺; 3. 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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