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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0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666 股票简称:西南药业 编号:临2014-035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分红(税前):每股派发0.014元(含税) ● 现金分红(税后):自然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0.0133元,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每股派发0.0126元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 2014年6月12日 ● 除权(除息)日:2014年6月1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4年6月13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4月17日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14年4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 二、利润分配方案 1、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12月31日股本290,146,29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06.2万元。 2、发放年度:2013年度。 3、每股税前红利金额:0.014元。 4、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的现金红利,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先按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33元。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0126元人民币。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14元。 三、实施日期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2日 除权(除息)日:2014年6月13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13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14年6月12日(A股股权登记日)下午15:00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2、除上述股东以外,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规定,由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0.0126元。如其认为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电话:023-89855125 传 真:023-89855126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14-006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的规划纲要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6日披露了《关于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的规划纲要》,就公司战略转型的必要性、煤机行业的竞争形势、公司拟开展的新业务及公司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等进行了分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快公司战略转型的规划纲要》。现就上述规划纲要的风险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规划纲要仅为公司确定的总体发展方向,规划的实施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政策法律风险 战略转型能否成功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律,如国家对发展工业自动化的政策导向、对民营企业涉及新能源领域的政策导向以及国家对于民营企业拟介入转型业务领域的程度和方式的限定与变数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定位风险 公司定位是打造国内一流能源装备综合服务商。公司研发与制造工业机器人,进军油气田、页岩气、煤层气等能源技术服务领域涉及新产品、新领域,未来新产品技术转化与新领域技术服务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存在不确定性。 3、市场开拓风险 工业机器人项目和能源技术服务项目涉及新产品、新领域,科技研发成果和业务进度需要一定时间,科技成果转化和业务开展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新产品被市场的认可以及新业务的有效开展存在不确定性。 二、油气田技术服务及相关装备、工具制造初步规划投资30亿至50亿元,投资金额的确定受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1、油气田、页岩气、煤层气开采等能源技术服务领域属资本密集型行业,具体业务的开展需投入大量科技人才、技术装备和资金,且投资周期较长,资金周转较慢。 2、初步规划投资金额为公司未来五年项目总投资额。如融资方式涉及债权性融资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3、公司目前正在做上述项目的预算报告或可研报告工作,具体项目的确定及项目投资金额的确定以项目预算报告或可研报告为准。公司将根据具体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现阶段拟介入行业发展状况。 1、工业机器人项目:工业机器人的关键核心技术是传感器技术和控制系统技术。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科林重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掌握了工业机器人的控制系统技术;而传感器技术公司可以通过国外进口、技术引进吸收等方式取得,其技术引进成本和进度对产品产业化有一定的影响。公司目前暂未生产出工业机器人产品。 2、能源技术服务领域:我国页岩气、煤层气等新能源领域已进入大规模商业开发阶段,公司涉足该领域需要研发和制造各类压裂设备,公司已经具备生产各类压裂设备的能力。公司目前暂未生产出各类压裂设备产品。 敬请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参股子公司、在子公司兼任职务及领薪情况的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在本公司旗下子公司交银施罗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施资管")参股、兼职及领薪情况如下: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均未在交施资管持有股份。 本公司董事、总经理战龙先生兼任交施资管董事长; 本公司副总经理许珊燕女士兼任交施资管董事; 本公司助理总经理单秀红女士兼任交施资管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人力资源总监兼行政总监陈廷超先生兼任交施资管监事。 交施资管不向上述人员支付薪酬。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0513、299902 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 公告编号:2014-37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临时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 )正在筹划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本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A股股票自2014年6月9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发布相关公告后复牌。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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