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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27 证券简称: 宜昌交运 公告编号:2014-025TitlePh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新增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无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董新利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8日(星期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港窑路5号本公司六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公司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9名,代表股份77,923,900股,占公司总股本133,500,000股的58.37%;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选举非独立董事

  1.1.1董事候选人董新利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董新利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2董事候选人魏琴女士

  表决结果为: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魏琴女士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3 董事候选人罗迈先生

  表决结果为: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罗迈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4 董事候选人陈剑屏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陈剑屏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5董事候选人黄赤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黄赤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6 董事候选人谢普乐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谢普乐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1.2 选举独立董事

  1.2.1董事候选人胡剑平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胡剑平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2 董事候选人林峰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林峰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2.3 董事候选人何德明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何德明先生当选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监事候选人周蕾女士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周蕾女士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2.2 监事候选人罗志刚先生

  同意77,923,900股,反对 0 股,弃权 0 股。罗志刚先生当选为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周蕾女士、罗志刚先生与职工代表监事康莉娟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本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上述董事、监事的简历详见2014年5月23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经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彭光耀律师、于江南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北前锋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昌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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