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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4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6月5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送达。会议于2014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议事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 《关于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4)035号)。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4)035号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参与竞拍购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参与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事项未达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土地供应政策指标的规定,公司拟在台州市椒江区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49,771平方米,使用类型出让,出让年限50年。购置土地总投资将不超过4,500万元,购买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名称:台州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位于椒江区农场路东侧(JSJ050-0911-1工业出让地块),出让方式为挂牌出售,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权属不存在瑕疵,土地出让年限50年,土地面积约为49,771平方米(74.62亩),容积率为≤2.0。 四、涉及本次竞拍购买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安排 预计拟购买的位于台州市椒江区农场路东侧的土地使用权的竞拍价不超过4,500万元,实际价格以竞拍价为准。购买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该土地使用权将与公司2012年7月竞拍的农场路东侧(JSJ050-0914-01)一期地块(2012(036) 号公告)一起,作为公司扩产项目用地储备。 五、本次购买土地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购买以上土地使用权将为公司扩大规模和长远发展提供土地资源,解决公司规划发展对经营场地的需求,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提供必要的保障。 六、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发布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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