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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ST霞客 公告编号:2014-049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进展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霞客环保”)于2014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新增诉讼案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自2014年5月24日至2014年6月6日,公司诉讼事项进展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如下: 一、有关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1、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4)锡滨太商初字第0071号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诉霞客环保、其他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4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案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7)。 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收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4)锡滨商辖初字第0034号民事裁定书。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的起诉。 2、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申担字第00001号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广场支行申请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环保色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霞客”)实现担保物权一案,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案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9)。 滁州霞客于2014年5月31日收到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申担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滁州霞客位于滁州市凤阳路东侧70504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27430.71m2房屋所有权(权证字号:房地权滁字第2005000901号)、位于滁州市东外环路东侧134057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字号:滁国用(2005)第00245号)及21208.92m2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0625)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申请人建设银行滁州广场支行对变价后所得款项在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利息、诉讼费、评估费、拍卖费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该裁定为终审裁定。 二、有关银行贷款逾期情况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逾期情况: 截至2014年5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66,065.56万元。自2014年5月24日至2014年6月6日,霞客环保新增逾期贷款额为4,025.27万元,滁州安兴新增逾期贷款额为1,000万元,滁州霞客新增逾期贷款额为0万元。 截至2014年6月6日,公司银行贷款(含银行借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下同)共计147,379.23万元,霞客环保逾期贷款额为30,166.07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滁州安兴逾期贷款额为31,433.52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霞客逾期贷款额为 9,491.24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计逾期贷款额71,090.83万元。 (二)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或受限情况: 本次冻结或受限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号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发生变化,仅部分账户余额发生变动,受限或冻结金额也相应发生变动。 截至2014年6月6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要银行账号受限或冻结金额如下:
(三)截止2014年6月6日公司诉讼金额及诉前保全金额明细: 截至2014年6月6日,公司诉讼金额及诉前保全金额明细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有发生变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的诉前保全金额累计为34,191.00万元,诉讼保全金额累计为50,125.10万元和700万美元,诉讼金额(本金)累计为85,149.72万元和6,239.38万美元。诉讼金额明细详于2014年5月24日披露的《关于新增诉讼案及银行贷款逾期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6)。 (四)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查封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资产查封情况自前次披露日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有发生变化。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2014年6月6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没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申担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滁州霞客抵押的土地和房产准予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依法变价。因位于滁州市凤阳路东侧70504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27430.71m2房屋所有权(权证字号:房地权滁字第2005000901号)为滁州霞客实施“退城入区” 滁州市政府收储挂牌出让土地;由于位于滁州市东外环路东侧134057m2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权证字号:滁国用(2005)第00245号)及21208.92m2房屋建设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0625)为目前公司正在正常生产用地用房,裁定的执行将不利于滁州霞客的稳定生产,给社会稳定带来不利的影响。滁州公司就上述事项正在积极与建行滁州广场支行和滁州市政府协商,滁州霞客在取得该土地补偿款后将优先偿还建行滁州广场支行债务,同时,对南谯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申担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向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五、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及采取措施 1、目前,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同时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霞客环保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资产受到查封,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受限和被冻结,将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2、公司正在积极借助各级政府力量与有逾期贷款的各家银行机构进行沟通,目前公司与中信银行滁州分行和华夏银行南京大行宫支行已谈妥转期条件并已实施完成,其他银行尚未达成缓期等协议,因此,借款的偿还时间仍无法确定。同时与各银行机构进行协商用借款保证金来归还部份借款,以减少逾期借款及减少财务费用。 3、目前公司还在持续生产经营,产品销售稳定,经营层、职工情绪稳定,特别是经营团队和骨干工作积极努力,各项工作落实量化到位。同时各级政府和部门正在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解决目前遇到的问题。 4、目前公司的诉讼案件尚未有结果,对公司的影响程度尚无法进行估计,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 六、备查文件 1、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2014)锡滨商辖初字第0034号民事裁定书 2、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2014)南民申担字第00001号民事裁定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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