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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25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及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证监发[2004]118号文),将召开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再次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名称: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6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6月13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2日下午 15:00~6月13日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六)出席对象 1、截至 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符合法定条件的股东代理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 上述本公司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获得授权的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逐项审议和表决如下提案: 1、听取并审议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听取并审议关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峰林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4、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程高潮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5、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唐泽平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缪文彬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牛福元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岩宝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李文智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0、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肖杰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朱青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听取并审议关于选举马培林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13、听取并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听取并审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拟进行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重要说明 1、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规定,以上第9、10、11项提案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审核且无异议后,方可按本通知所列审议事项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董事会在发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时已将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交易日。公示期间,公司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对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异议,也未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异议。 2、以上第1至第12项、14项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以上第1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以上第3至11项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投票。投票办法详见本公告第三节“投票方式”。 4、以上第1至13项提案已经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开信息。 以上第14项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具体详情请另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6日、2014年4月29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融资租赁事项的公告》、《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暨融资租赁事项的补充公告》等公开信息。该提案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相关规定,股东江苏双良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与交易对方受同一法人或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该项提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以上第9、10、11项提案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请另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以上第3至第12项提案中关于公司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主要工作简历,请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证券资讯网上刊登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附件。 5、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遭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6、计票规则 (1)同一股份只能在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任意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股份既通过现场投票又通过网络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网络投票中进行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三、投票方式 1、对议案3至议案8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累积表决票数”),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非独立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6个(n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截至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 2、对议案9至议案11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即“累积表决票数”),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即独立董事选举累积表决权为n股×3个(n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截至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股东账户中的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数)。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式和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其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该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该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请详见本公告附件)、该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出示该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的身份证、经该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盖有该法人股东单位印章的《授权委托书》、该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 (二)登记办法 1、2014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至6月12日期间的9:30~11:30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董事办公室办理登记;2014年6月13日下午14:00时之前在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成都蜀都大厦六楼会议厅会场外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2、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外地股东可将上述材料(请在邮件封面上注明“参加公司二○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邮寄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形式包括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具体如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年6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584;投票简称:友利投票。 3、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输入投票代码;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与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相对应的申报价格;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
(4) 对于以上第3至第8项、第9至第11项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委托股数”为每位股东分配给该议案项下候选人的累积表决票数,累积表决票数的计算方式请见本通知第三节“投票方式”。 对于其他议案,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 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12日下午15:00~6月13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同一股份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股份既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次日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 六、其他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发生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办法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暑袜北三街20号蜀都大厦南六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610016; 联系人:崔益民; 联系电话:028-86757539; 传真:028-86741677。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八届监事会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被委托人(或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本单位人/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对以上议案1至议案2,议案12至议案14,请股东在“表决意见”栏下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栏下相应选项内划“√”;以上三种表决意见必选一项,如多选或未作出选择,则为无效表,该审议事项按弃权处理。
备注:对议案3至议案8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备注:对议案9至议案11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每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委托人(签章/签字):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84 证券简称:友利控股 公告编号:2014-26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管杨林先生去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林先生因病于2014年5月10日不幸去世。 杨林先生,籍贯山东阳谷,生于1952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党员,1969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学历,高级政工师。杨林同志历任成都汽车拖拉机工业公司主任科员、宣传处长、法律顾问室主任、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成都蜀都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监事、总经理助理、董事、副总经理等职,去世前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杨林先生在任职公司高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作为公司高管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为公司经营,促进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全体员工将继续致力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因此受到影响。 公司董事会对杨林先生生前为公司所做的努力和贡献深表感谢!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全体员工对杨林先生的去世表示沉痛哀悼! 特此公告。 四川友利控股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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