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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4-23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亲自出席董事11名,公司全体董事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祁玉民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决议如下: 一、 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3年6月10日发布的临2014-24号《关于为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二、 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临2014-25号《关于调整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额度的公告》) 三、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该议案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发布的临2014-26号《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4-24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14年度 为子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47,300万元。 鉴于公司2014年计划新增光伏发电项目,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拟增加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具体为:
调整后,申华控股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为人民币260,300万元,加上公司存续中的贷款担保余额,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的综合担保计划为400,256.16万元。 为简化审批流程,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批准对子公司(含其下属公司)的贷款提供担保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调整后的《公司2014年度为子公司担保计划》提交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云南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类型:内资企业 股权结构:拟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与第三方合作,于云南地区成立光伏发电项目公司,预计申华东投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51%以上股权。 经营范围:开发、建设、运营光伏发电场;光伏发电技术咨询;提供工程配套服务(项目筹建)。(以工商局核定为准)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被担保项目为公司拟投资光伏发电项目,需向银行申请贷款以保证项目建设需求。上述光伏发电项目是公司发展方向之一,风险较低,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因此公司对其担保风险较小。 上述担保不涉及关联交易。 四、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至2014年4月末,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376.99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额88,080.17万元,为合营联营公司的担保额为174,296.82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4-25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2013年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到期兑付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总额不超过3.6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下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含3.6亿元)。 2、发行期限:单笔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不超过五年,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一次或分次发行。 3、发行利率:根据发行当期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和置换部分银行贷款。 (二) 授权事宜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上述事宜,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 2、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中期票据注册、上市等手续。 3、签署、修改、报送、执行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协议、合同和文件等。 4、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5、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实施。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653 证券简称:申华控股 编号:临2014-26号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否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6月9日召开,会议审议决定公司于2014年6月30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详情如下: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上午9:30 3、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 4、 会议地点:上海新华路160号上海影城五楼多功能厅(新华路番禺路路口,乘公交48、72、76、113、572、911、945、946 路均可到达)。 5、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三、 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14年6月23日(星期一)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年审会计师等。 四、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 法人股东请持法人股票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前往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提交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登记或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会议当天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卡。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09:00—16:00; 3、登记地点: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纺发大楼4楼“唯一软件”(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公交01路、62路、562路、923路、44路、20路、825路、138路、71路、925路均可到达)。 五、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与交通费均自理。为依法开好股东大会,公司将严格执行市金融办和市证监局有关通知精神,不向与会股东发放任何形式的礼品。 六、 会议咨询: 2013年度股东大会秘书处 电话:(021)63372010,63372011 传真:(021)63372870 特此公告。 上海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注: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如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受托人可按自己意愿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有效; 3、法人股东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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