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与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储进行管理,截至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完毕,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0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2010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8号"文件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2.58元,共募集资金564,500,0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8,200,486.00元。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立信大华验字[2010]018号《验资报告》。 2、2010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0年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聘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与原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4日签署了《终止协议》,并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17日签署了《补充保荐协议》,约定由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公司2010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 2011年10月17日,本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卓大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超募资金提前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985万元用于提前归还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及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银行贷款。 公司于2010年4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万元人民币。 3、2010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上述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①在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4201566400052515558,用于对深圳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含超募资金投资)、手持终端产品车间的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超募资金投资)。 ②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55917949610805,用于对精密模具生产厂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③在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231210182600086559,用于对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通讯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④在农业银行天津新天地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02014301040007201,用于对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消费电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2012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1、2012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019号"文件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2.95元,共募集资金518,000,0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914,000.00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之出具了大华验字[2012]265号《验资报告》。 2、2012年9月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2年10月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2012年9月非公开发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根据上述监管协议,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①在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44201566400052533880,仅用于对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进行验资。 ②在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55904235310810,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③在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79170155200004989,用于对深圳松岗网络通信产品扩产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④在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开设专户,账号为:02250401040017904,用于对天津卓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网络通信产品生产建设项目(二期)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及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将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专户(账号:44201566400052515558)余额30.67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的专户(账号:7231210182600086559)余额590.45元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农业银行天津新天地支行的专户(账号:02014301040007201)余额99.21元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专户(账号:755917949610805)余额9.83元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的专户(账号:79170155200004989)余额4.04元转入公司普通账户;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的专户(账号:02250401040017904)余额68.69元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的专户(验资户,账号:44201566400052533880)余额23,957.31元转入公司基本账户;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的专户(账号:755904235310810)余额为0元,并对上述8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全部办理了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招商银行深圳南山支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中信银行滨海新区分行、农业银行天津新天地支行、农业银行天津港保税区分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上述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