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7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2014年6月10日开市起复牌。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6月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董事张军先生、冯境铭先生、卫国先生、汤文远先生、朱旭先生、崔毅女士和独立董事汤勇先生、韩振平先生、李泳集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财务成本,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10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7.2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经与发行对象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2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3,680万股(含3,68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股票在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4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公司部分银行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鉴于公司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内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时间、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具体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及股份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3、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约定的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7、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非公开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非公开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8、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挂牌上市等相关事宜;
9、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10、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一~七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书面通知已于2014年6月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邮寄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4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焯荣先生主持。经全体与会有表决权的监事审议并表决,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鉴证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财务成本,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批复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年6月10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7.20元/股。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公司经与发行对象协商,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7.20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不超过3,680万股(含3,680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7、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公司股票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限售期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之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6,49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公司部分银行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合同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以上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9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2014年6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6月26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2014年6月2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六)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
(七)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九)公司将于2014年6月23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二、会议事项
(一)相关议案及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01 审议《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3.02 审议《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3.03 审议《发行对象》
3.04 审议《定价基准日》
3.05 审议《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3.06 审议《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3.07 审议《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3.08 审议《限售期》
3.09 审议《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3.10 审议《上市地点》
3.11 审议《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3.12 审议《决议的有效期》
4、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4年6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符合条件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三、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登记手续:
1、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将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6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295;投票简称:精艺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3中有多个需要表决的子议案,3.00元代表对议案3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3.01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1,3.02元代表议案3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具体如下表所示:
议案名称 | 对应委托价格(元) | |
议案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 |
议案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议案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3.01 |
3.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3.02 |
3.03 | 《发行对象》 | 3.03 |
3.04 | 《定价基准日》 | 3.04 |
3.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3.05 |
3.06 |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 3.06 |
3.07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 3.07 |
3.08 | 《限售期》 | 3.08 |
3.09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3.09 |
3.10 | 《上市地点》 | 3.10 |
3.11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3.11 |
3.12 | 《决议的有效期》 | 3.12 |
议案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议案5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5.00 |
议案6 |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6.00 |
议案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7.00 |
总议案 | 全部议案 | 100.00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下午15:00至2014年6月2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注意事项
(一)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二)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四)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余敏珊、郭锟奇。
2、联系电话:0757-26336931、26632838。
3、传 真:0757-22397895、26320213。
4、通讯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工业区。
5、邮政编码:528311。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0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3.02 |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 |||
3.03 | 《发行对象》 | |||
3.04 | 《定价基准日》 | |||
3.05 |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 |||
3.06 | 《发行数量及发行规模》 | |||
3.07 | 《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的调整》 | |||
3.08 | 《限售期》 | |||
3.09 |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 |||
3.10 | 《上市地点》 | |||
3.11 |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 |||
3.12 | 《决议的有效期》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
(说明: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①委托人姓名: ②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③委托人股东帐号: ④委托人持股数:
⑤受托人姓名: ⑥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注:委托人对上述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14-030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
股票认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概述
经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精艺股份”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远创佳”)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8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宏远创佳与公司于2014年6月9日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简介
名称 | 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张福清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2号院33号楼A-307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公司成立日期 | 2009年6月19日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主要经营范围 | 主要从事项目投资和财务咨询业务 |
截至本文件公告日,宏远创佳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股票认购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发行人: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北京宏远创佳控股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2014年6月9日
(二)认购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7.2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将作相应的调整。
(三)认购方式、认购数量和支付方式
宏远创佳同意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3,680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在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后进行发行时,宏远创佳应当按照公司聘请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一次性将认购资金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的帐户。上述认购资金在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再行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帐户。
(四)滚存未分配利润
公司截至本次发行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公司全体股东按届时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享有。
(五)限售期
宏远创佳本次认购股份的限售期为36个月,宏远创佳承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本次认购的股份。
(六)合同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发行。
2、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本次发行。
(七)合同附带的任何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本协议无保留条款、前置条件。
(八)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保证或承诺,均构成其违约,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因一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或因其违约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因其在本协议中所作的声明、承诺或保证存在虚假、重大遗漏或者重大误解的,或未能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或损害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九日
本版导读: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2014-06-10 | |
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2014-06-10 | |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系列) | 2014-06-10 | |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 2014-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