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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49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更正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简式权益报告书(二)》,经公司复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持股数存在错误,现更正如下:

一、《简式权益报告书(二)》更正

第二节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中的“在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原36,088,091股股票,现改为14,444,113股股票。”

因本次更正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本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504 证券简称:东光微电 编号:2014-047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 票 简 称 : 东光微电

股 票 代 码 : 002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1038室

权益变动性质: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二〇一四年六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光微电”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东光微电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重组及收购事宜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 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摘要中的含义如下:

东光微电/ 上市公司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比基金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东光微电以截至评估基准日除6,000万元现金外的全部资产和负债与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晓蕊合计持有的北京弘高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进行置换,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超出置出资产的交易价格的差额部分由东光微电发行股份购买的行为
弘高慧目北京弘高慧目投资有限公司
弘高中太北京弘高中太投资有限公司
龙天陆北京龙天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李晓蕊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下降的行为
本报告书/本报告《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东大会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人民币元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

法定代表人:王洪贵

注册登记证号:100000400010872

企业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主要经营范围: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在一级市场认购中国政 府发行的债权及其他固定收益债券;向被投资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专管机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经营期限:至2016年11月17日

主要股东:财政部、比利时国家国际投资总公司、海通证券、富通银行、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印钞造币总公司、广东喜之郎集团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271785306X

通讯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1038室

邮政编码:100033

联系电话: 010-6656812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姓名性别职务国籍长期居住地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长期居留权
王洪贵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董事长中国北京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2014年6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弘高慧目、弘高中太、龙天陆及李晓蕊非公开发行273,634,085股股票,作为置入资产交易价格超过置出资产交易价格部分的对价,导致上市公司总股本由139,100,000股增加到412,734,085股。

在本次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4,444,113股股票。在本次交易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数不变,但是由于交易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比例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 个月内将根据市场情况可能继续减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发生增持或继续减少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将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上市公司拟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4,444,11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38%。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向交易对方非公开发行273,634,085股股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412,734,085股,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不会发生变化,但是持股比例将由10.38%下降到3.50%。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股东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
持股(股)持股比例(%)持股(股)持股比例(%)
中比基金14,444,11310.38%14,444,1133.50%
弘高慧目----126,295,81230.60

弘高中太----122,081,85129.58
龙天陆----21,042,4615.10
李晓蕊----4,213,9611.02
其他股东103,011,90974.06103,011,90924.96
合计139,100,000100.00412,734,085100.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4,444,113股股票,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未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东光微电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东光微电股份情况如下表:

发生日期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成交均价(元)
2013-01-22中比基金竞价交易34,0000.03%10.56
2013-02-28中比基金竞价交易250,0000.23%10.14
2013-03-04中比基金竞价交易64,4950.06%10.05
2013-03-06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9.96
2013-03-07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9.98
2013-03-08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00,0000.09%10.03
2013-03-19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00,0000.09%9.03
2013-04-26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8.94
2013-05-07中比基金竞价交易200,0000.19%9.01
2013-05-13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6,5940.15%9.35
2013-05-14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2380.14%9.20
2013-05-21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10.09
2013-05-31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10.11
2013-06-17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9.32
2013-06-18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9.25
2013-06-19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9.17
2013-06-21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50,0000.14%8.80
2013-06-24中比基金竞价交易100,0000.09%8.65
2013-08-12中比基金竞价交易300,0000.22%7.81
2013-08-14中比基金竞价交易277,8820.20%7.92
2014-04-04中比基金竞价交易527,4970.38%12.32
2014-04-08中比基金竞价交易400,0000.29%11.31
2014-04-09中比基金竞价交易350,0000.25%11.66

2013年1月22日股份变动前,中比基金尚持有东光微电股份15,036,566.00股,占东光微电股份总额的14.05%,截至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14,444,113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38%。(注:2013年7月24日东光微电进行了利润分配,每10股派0.200000元人民币现金,每10股转增3.000000股)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2014年6月6日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1、 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

2、 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2014年6月6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江苏东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江苏省宜兴市
股票简称东光微电股票代码00250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10层103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继承        □ 赠与 □   

其他√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下降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持股数量:  14,444,113股          股比例: 10.38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变动后数量:  14,444,113股    变动比例:减少3.5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否□√

导致本次权益变动的交易,尚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批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

201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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