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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4-049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 设立广州市永晟电力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4月25日,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广州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永晟")拟在广州增城市设立"广州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永晟")(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名称为准)。广州永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范围为准) 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4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设立广州市永晟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2014年6月6日,广州永晟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城分局完成了注册的工商登记,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注册号:440125000146405 名称:广州市永晟电力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增城朱村街南岗村岗背(土名)厂房A5 法定代表人:郭健 注册资本: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期限:自2014年6月6日起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436 证券简称:兴森科技 公告编号:2014-06-042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的方式于2014年6月9日下午14:00在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城光谱中路33号子公司广州兴森快捷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邱醒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5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为 62,349,36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7.91%。 3. 公司3名董事、2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黄亚平和罗增进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大硅片项目合资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349,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大硅片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2,349,3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黄亚平律师、罗增进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兴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韬(深圳)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兴森快捷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1669 股票简称:中国电建 公告编号:临2014-047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于2014年5月13日起停牌,并于2014年5月20日发布《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公告》,因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标的资产规模较大,方案设计较为复杂,属境内资本市场重大无先例事项,公司股票连续停牌。 目前,公司以及有关各方正在研究论证本次资产重组具体实施方案,并继续开展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积极与有关主管部门沟通,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602 证券简称: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4-036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6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03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浙江世纪华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现需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尽快组织有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9日 证券代码:601098 股票简称:中南传媒 编号:临2014-017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华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汪华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汪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汪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补选新任监事,选举监事会主席。 公司监事会对汪华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和监事会所做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中南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 证券简称:三木集团 证券代码:000632 公告编号:2014-24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股东短线交易收益收归公司所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林传德及其控制的帐户"任日明"、"林明正"自2013年7月起持有本公司股票已合计超过5%,其中林明正股票账户于2013年11月出现了短线交易情形。 林明正股票账户于2013年11月共计卖出三木集团股票62.5万股,卖出资金324.0570万元,任日明股票账户于2013年8月1日买入三木集团股票102.58万股,买入均价3.837元,对应的62.5万股三木集团股票买入资金为239.8125万元,也即短线交易收益金额为84.2445万元。 本公司已于2014年6月9日收到林传德汇入的该笔款项。按照有关规定,经与审计机构确认,该笔收益计入本公司营业外收入。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6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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