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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17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以邮件或书面送达方式发出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014年6 月9日, 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6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6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自2011年6月起,至今年6月将到期,须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组成人员为七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董事会提名陈干锦先生、葛培健先生、陈亚民先生、谷奕伟先生四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提名金明达先生、李若山先生、尤建新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五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将不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二、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为: 董事 (除公司关联董事)的津贴为 12万元/人/年 (税前) 独立董事的津贴为 12 万元/人/年 (税前)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三、关于解散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长期无法开展投资业务,为整合公司资源,降低管理成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决议解散其100%控股的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并对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清算。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四、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挂牌价格以由国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股权评估价40,016.11万元为基础。同时公司将放弃关联公司--上海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的10%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此部分股权的评估价为人民币8,896.033万元。 上述事宜需经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陈干锦、彭望爵回避表决。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五、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基于短期融资券具有的发行方式灵活、手续简单以及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根据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六、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中期票据,票据期限不超过 5 年,利率按照市场情况决定。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七、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鉴于超短期融资券作为货币市场工具,具有融资成本较低、注册效率高、发行便利、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在公司具备该产品发行资格情况下,公司拟择机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具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条件下,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该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八、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4 年6 月30 日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将审议以下事项: 1.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5.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聘任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聘任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9. 张江高科2014--201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1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 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13. 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5.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6. 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同意:6票 反对:0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干锦 男 ,1968年3月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电厂热能动力工程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锅炉厂党委副书记,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上海电气电站集团党委副书记、副总裁、执行副总裁,上海电站辅机厂有限公司(上海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董事,上海阿尔斯通交通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轨道交通设备发展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上海电气重工集团总裁、党委副书记,上海重型机器厂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首席运营官、副总裁。现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主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葛培健 男,1957年5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共青团上海市委青工部部长、常委,浦东新区财政税务局办公室副主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产权管理处处长,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上海浦东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裁。现任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亚民 男, 1952年7月出生,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讲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副主任、中国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会计与资本运作研究所所长。 谷奕伟 男,1965年2月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德国西门子(中国)控股公司财务经理,美国KLA–Tencor半导体有限公司(中国)财务总监,美国Flowserve有限公司(中国)首席财务官,德国Sud—Chemie控股公司中国区首席财务执行官,本公司总经理。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明达 男,1950年8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曾任上海电站辅机厂党委副书记、副厂长、党委书记、厂长,上海锅炉厂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副书记,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副总裁,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华谊(集团)公司董事、总裁、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党委书记。现任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若山 男,1949年2月生,审计学博士,复旦大学教授、博士导师。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会计系副主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复旦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金融系主任、管理学院副院长,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咨询专家、中注协惩戒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MPACC学术主任。 尤建新 男,1961 年4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曾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常务副院长、院长,同济大学中国科技管理研究院副院长,现任同济大学管理理论与工业工程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18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 6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拟为3名,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监事1名。经公司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濮近兴先生、佟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胡剑秋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19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散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2010年6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浩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浩成”)按照国际通行的投资惯例,投资设立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江成创”),作为张江浩成用于投资医药、医疗器械和金融板块优质项目的专门投资载体。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于2010年6月17日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0亿元,由浩成创投一次性缴付。 张江成创设立后,一直致力于寻找合适的拟上市投资项目,但因整体投资环境的变化和国内IPO暂停的影响,一直没有寻找到相关行业中合适的拟上市投资项目。鉴于上述实际情况,结合张江浩成的未来发展与定位,并考虑降低张江浩成管理成本,公司同意由张江浩成决议解散张江成创,并对张江成创进行清算。 该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解散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春晓路289号1201室01单元 法定代表人姓名:汪哲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亿贰仟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拾亿贰仟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到2014年5月30日,张江成创总资产1,019,560,594.26元,净资产1,019,560,594.2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由于没有正常开展投资业务,故没有实现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 三、张江成创解散清算对公司的影响 张江浩成为张江成创的唯一股东,在形成张江成创解散清算的股东会决议后,张江成创将进行清算审计,有关解散清算事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张江成创投资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办理。预计解散和清算会产生少量的解散清算费用,但是对公司现有的整体业务和财务状况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 张江高科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 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20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并放弃优先 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银投资”)全体股东拟转让各自所持有的唐银投资股权。其中本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45%唐银投资的股权,同时放弃其他股东出让唐银投资时,本公司拥有的优先受让权。 关联关系: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 本公司将放弃关联公司—上海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有的10%唐银投资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此部分股权的评估价格为人民币8,896.033万元。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银投资”)系上海唐镇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镇公司”)、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卡公司”)、上海联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明投资”)、仪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邦集团”)共同投资设立的公司。 现唐银投资全体股东拟转让各自持有的唐银投资股权。完成股权转让后,唐银投资、唐镇公司、银行卡公司、联明投资、仪邦集团将不再持有唐银投资股权。 此次股权转让,公司除公开挂牌转让所持唐银投资45% 外,还将放弃其他股东出让唐银投资时,本公司拥有的优先受让权。由于唐银投资其他股东之一——银行卡公司的控股股东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有限公司,因此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陈干锦、彭望爵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由于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是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尚不确定,因此该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本公司过去12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3,000万元以上,但未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张江(集团) 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30日,注册资本伍亿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卡园二路108号8幢;法定代表人为陈干锦。经营范围: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项目及基础设施开发,房地产的开发与经营,实业投资,投资管理,国内贸易(专项除外),仓储(除危险品),以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期限自2002年7月30日起至2052年7月29日止。 三、股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五亿壹仟叁佰伍拾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瑞昌路277号6幢4楼B室,法定代表人为谷奕伟。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投资管理(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唐银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本公司出资人民币23,107.5万元,占注册资本45%;唐镇公司出资8,729.5万元,占注册资本17% 仪邦集团出资人民币7,702.5万元,占注册资本15%;联明投资出资人民币6,675.5万元,占13%的股份;银行卡公司出资人民币5,135万元,占注册资本10%。 截止2013年12月31日,唐银投资经审计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51,520.73万元、资产净额51,509.61万元;2013年的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9.08万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的的财务状况为:资产总额51,730.29万元、资产净额51,638.39万元;2014年的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28.77万元。 四、股权转让的主要内容 本公司拟通过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的方式转让所持唐银投资45%股权,公开挂牌价格以由国资认可的评估公司出具的股权评估价人民币40, 016.11万元为基础。 唐银投资其他股东也将转让各自持有的唐银股权,本公司将放弃其他股东出让唐银投资时,公司拥有的优先受让权。其中,公司将放弃关联公司--银行卡公司转让所持的10%唐银投资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此部分股权的评估价为人民币8,896.033万元。 股权转让完成后,唐银投资原股东将不再持有唐银投资股权。 五、本次股权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依托政府引导产业项目发展需要的契机,本次公司出售唐银公司股权并放弃其他股东出让唐银投资时的优先受让权,有助于公司盘活资产,实现投资收益,也有利于张江园区整体规划发展。 六、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该事项的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在该议案的表决中,关联董事陈干锦、彭望爵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2、本次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并放弃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所持的10%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是配合政府引导产业项目发展的需要。股权转让价格以国资认可的评估价格为准,交易安排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3、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决议。由于该项目产生的利润是否超过董事会审议标准尚不明确,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本次公司公开挂牌转让所持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并放弃上海市银行卡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转让所持的10%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优先受让权,是配合政府引导产业项目发展的需要,也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实现投资收益。本次关联交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程序进行,遵循了自愿、公开、诚信的原则,涉及的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委员会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七、备查文件 1、张江高科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会事前认可的声明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的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21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于短期融资券具有的发行方式灵活、手续简单以及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短期流动资金的需求情况,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初步拟定的方案为: (一)发行方案 (1)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短期融资券; (2) 总期限不长于365天; (3)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确定实际发行的金额、发行利率、发行期数、各期发行期限和发行方式等相关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 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 审核、批准并签署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申报材料等事项; (4) 以公司的名义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次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22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融资结构,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公司拟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初步拟定的方案为: (一)发行方案 (1) 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中期票据; (2) 票据期限不超过5年; (3) 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供求情况和公司资信评级情况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方案的规定范围内,决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以及办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所有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事宜; (3) 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23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 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超短期融资券作为货币市场工具,具有融资成本较低、注册效率高、发行便利、资金使用灵活等特点,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公司具备该产品发行资格情况下,公司拟择机发行不超过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以控制融资成本,扩充融资渠道,增加流动性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方案 经公司研究决定,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的情况下,拟择机申请注册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分期滚动发行,确保到期偿还。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公司系统内高息贷款;其次,用于融资额度储备,以加强公司流动性管理,满足各种临时资金需求。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短期融资券的指导价格,并按照实际发行期限由公司与承销机构协商确定。超短融可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滚动发行,单次发行期限最长不超过270天,注册后启动发行工作。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顺利开展相关工作,提请授权董事长在公司具备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资格条件下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决定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的具体事宜,制定并实施具体发行方案,包括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发行规模、分期发行计划、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的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及方式、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所有事宜; (2) 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 签署和执行所有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文件; (4) 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 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24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6 月 30 日(星期一)下午 1:30 ● 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6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浦东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3号楼龙东商务酒店 二楼 ●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 ●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 6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此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届次: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时间: 2014年 6 月 30 日下午1:30 会议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会议地点: 上海浦东龙东大道3000号张江集电港3号楼龙东商务酒店 二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2013年度董事会报告 2、 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3、 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4、 2013年度财务决算及2014年财务预算报告 5、 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聘任2014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 关于聘任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8、 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9、 张江高科2014--201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1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2、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13、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上海唐银投资发展有限公司45%股权并放弃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4、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5、关于申请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在具备发行资格情况下择机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上述第一至第九项议案(除议案二),已经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议案二已经公司五届第十三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4年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第十至第十六项议案(除议案十一)已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十一已经公司五届第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详见2014年6月1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4 年 6 月 23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于 2014 年 6 月 26 日之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抵达时间为准)。参会股东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票帐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票帐户复印件(法人股东须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通讯地址:上海浦东松涛路 560号 8层 张江高科股东大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201203 传真:(021)50800492 五、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附件: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行使审议、表决和签署会议文件的股东权利。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日至本次会议闭幕时为止。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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