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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4-024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转债代码:110024 转债简称:隧道转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 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为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送红股0.5股,每股转增比例为0.5股。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0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为每股现金红利0.260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每股现金红利0.220元。 ●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3日 ● 除权日及除息日:2014年6月16日 ●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6月17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16日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于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201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13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4年6月1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3、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1,362,618,38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300元;扣税后自然人股东和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为每股现金红利0.260元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为每股现金红利0.220元。 5、根据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 对于持有公司 A 股的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有关规定,先按 5%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股息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对于机构投资者,其股息、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股息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元。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13日 2、除权日及除息日:2014年6月16日 3、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4年6月17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6月16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上海城建(集团)公司、上海国盛(集团) 有限公司和上海盛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除上述3家股东之外的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本次向全体股东送股、转股的股份,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照新股本总额摊薄计算的本公司201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4731元。 八、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电话:021-65419590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820 股票简称:隧道股份 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2032 债券简称:09隧道债 转债代码:110024 转债简称:隧道转债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根据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方案调整 “隧道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修正前转股价格:人民币9.71元/股 ● 修正后转股价格:人民币4.71元/股 ● 隧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14年6月16日 ● 隧道转债于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暂停转股,2014年6月16日起恢复转股。上述暂停转股期间隧道转债正常交易,提请广大隧道转债持有人注意。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4年4月25日召开的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依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隧道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隧道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符合本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在“隧道转债”发行之后,当本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1+N) 派送现金股利:P1=P-D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D)/(1+N) 其中:P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本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方案为:以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5股并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根据上述方案,隧道转债转股价格自2014年5月12日由人民币9.71元/股调整为人民币4.71元/股。计算过程为: P1=(9.71-0.30)/(1+0.5+0.5)=4.7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人民币0.01元) 隧道转债自2014年6月9日至2014年6月13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2014年6月16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具体详见2014年6月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201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引起的“隧道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提示公告》),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4年6月16日(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同日隧道转债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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