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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6月9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田昱先生减持股份的通知,田昱先生于2014年6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3%);加上其于2014年3月7日减持的9,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6%)(详见2014年3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后,田昱先生累计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79%。本次减持后,田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2014年3月7日前,田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7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0,000,000股的19.15%;2014年3月7日,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9,500,0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3.96%,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6,47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0,000,000股的15.20%。 201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240,000,000股变为480,000,000股,田昱先生所持股份由36,472,000股变为72,9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5.20%。 2014年6月6日,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0.8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8,9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4.3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田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仍然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有关规定,田昱先生签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承诺情况: (1)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前述限售期满后,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25%;其所持发行人股份在其离职后法规规定的限售期内不转让。 (2)延长锁定所持的公司股份的承诺“自2013年3月16日限售期满日至2013年12月1日止,在此期间,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已按期严格履行完毕,本次减持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5、田昱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份前,已按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详见公司于2014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出售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完成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夏传武先生的通知,截止2014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收盘后,夏传武先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01,000股,完成了其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有关情况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姓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夏传武先生 2、首次披露增持公告的时间 公司于2014年1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3)。 2014年3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拟增持公司股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4-017)。 3、增持目的及计划 夏传武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计划自2014年1月27日起,未来6个月内(即2014年7月26日前),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市场情况,以不超过21元/股的价格,增持不少于200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数为4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少于0.83%)、不超过800万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股数为160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3.33%)的股份。 4、增持方式 根据市场情况,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情况 自2014年6月4日至2014年6月6日期间,夏传武先生于2014年6月4日、2014年6月6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分别增持公司股票1,000股、4,000,000股,累计增持公司股份4,001,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0.83%。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三、增持前后股份数量及比例 增持前,夏传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4,999,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5.62%。 增持完成后,截止到2014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收盘,夏传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9,000,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6.46%。 四、增持的合规合法性 上述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增持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夏传武先生的承诺履行情况 夏传武先生严格履行增持承诺,在承诺期限内完成了增持,且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夏传武先生承诺在增持完成后的法定期限内(即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六、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广东志润律师事务所就夏传武先生增持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夏传武先生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增持已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369 公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号:2014-04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卓翼科技 股票代码:002369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14年6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田昱 2、性别:男 3、国籍:中国 4、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工业园5栋 5、在公司任职情况:不担任任何职务 6、其他:最近五年之内未曾受过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亦未曾因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而接受过处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境内外或境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卓翼科技股份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其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可能继续减少其拥有的卓翼科技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额及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2014年3月7日前),田昱先生持有卓翼科技股份数量为45,97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0,000,000股的19.1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2014年6月6日后),田昱先生持有卓翼科技股份数量为68,944,000股(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4.36%。 二、本次变动简要内容 2014年3月7日,田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9,50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0,000,000股的3.96%。 公司于2014年5月15日实施了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240,000,000股变为480,000,000股,田昱先生持有卓翼科技股份36,472,000股变为72,944,000股。 2014年6月6日,田昱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0.83%。 上述交易完成后,田昱先生持有卓翼科技股份68,9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6%。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2014年3月7日前,田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97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0,000,000股的19.15%;2014年3月7日,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9,500,000股,占减持时公司总股本240,000,000股的3.96%,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36,472,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240,000,000股的15.20%。 2014年5月15日,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总股本由240,000,000股变为480,000,000股,田昱先生所持股份由36,472,000股变为72,9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5.20%。 2014年6月6日,田昱先生减持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0.83%,减持后持有公司股份68,944,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480,000,000股的14.36%。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至做出公告后两个交易日内,应当停止买卖公司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公司股东,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最近3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2013年7月26日,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经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田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等任何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田昱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的承诺,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的比例不能超过所持公司股份的25%;自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的股份;自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份数量占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五、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于2014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告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14年3月4日止,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先生持有卓翼科技股票45,972,000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及2014年2月19日、2014年3月4日、2014年3月11日、2014年6月1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及《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书。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卓翼科技证券部。 联系人:魏代英 刘芷然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平山民企科技园5栋6楼 联系电话:0755-26986749 联系传真:0755-26986712 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信息披露义务人:田昱 日期:2014年6月9日 附表: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田昱 签字:田昱 日期:2014年6月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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