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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2014-06-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A16版) 3、本次发行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如下:
(二)股份锁定安排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康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 本人承诺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本人将在遵守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减持所持公司股票,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10%,且减持不影响其对公司的控制权;若本人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作为公司董事,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2、公司股东王泉平、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本人(公司)将减持所持公司股票,股票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且至多减持所持公司全部股票。 3、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胡正国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承诺的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在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本人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量范围内减持公司股票,且第一年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公司股票的50%,第二年不超过锁定期届满时所持公司股票的100%,在该期限内减持的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在职务变更、离职等情形下,本人仍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 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中所述的发行价将相应调整。 (三)公司股东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主营业务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产品 本公司为医药制造企业,研发生产以眼科特色药物与大输液基本药物为支柱,涵盖眼科类、体液平衡类、全身抗感染类等各类药物的医药产品。 公司已经推出抗白内障、抗感染、治疗青光眼的系列眼科药品,其中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于1997年获得国家二类新药证书,被列入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和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主要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公司滴眼液产品商标“莎普爱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 抗感染眼科新药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是2011年4月获得批准的国家2类新药,该产品属于第四代喹诺酮类抗感染滴眼液,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该产品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眼科产品之一。 公司同时也研发生产大输液、口服溶液剂、片剂、栓剂、胶囊剂等药物,主要包括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钠注射液、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头孢克肟分散片、肌苷口服溶液等产品,分别用于补充能量、体液或消炎杀菌。 (二)公司主要原材料 本公司所用原材料主要是各种药物活性成分与包装材料,其中药物活性成分主要包括头孢克肟、乳酸左氧氟沙星、赖氨酸、葡萄糖等,包装材料主要包括非PVC多层共挤膜、聚丙烯粒子、外箱、聚异戊烯胶垫片、聚丙烯内盖料等。 (三)公司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1、滴眼液等非处方药产品 公司滴眼液等非处方药产品,主要通过经销商销往药店终端。公司与经销商之间的合作方式为分区域经销,即公司的产品直接销售给一级经销商并结算货款,一级经销商在约定销售区域内将药品销售给下级经销商或直接销售给药店终端。 2、大输液及其他处方药产品 由于公司经营的大输液产品在各省普遍以省级为单位进行招标,因此大输液产品由公司统一参与政府招标,并在中标后,根据产品类别、包装方式、区域远近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公司直供医院方式或通过经销商销售等方式。 其他处方药产品根据产品不同,一般通过经销商代理销售,由代理商销往医院。 (四)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我国眼部疾病主要以眼部炎症、白内障、青光眼、干眼病、视疲劳、近视眼等为主,我国眼科药物市场主要包括抗疲劳干涩用药、抗感染用药、白内障药物、青光眼用药、抗炎药、抗过敏药、散瞳药、表面麻醉剂等类别。2012年眼科用药中,抗疲劳干涩用药比例最高,占比35.93%,其后依次为抗感染药占比30.23%、白内障药物占比16.94%、青光眼用药占比5.13%,其他类别占比11.76%。 白内障药物按剂型分类主要包括滴眼液、口服剂等类别。目前,国内及国外多家厂商生产白内障药物,主要包括滴眼液及口服药物两大类产品。由于滴眼液具有快速直接的特点,因此是白内障用药的主要剂型。公司的核心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2012年在国内白内障滴眼液市场中的占有率达47.04%,在白内障药物市场中的占有率达25.43%,市场份额处于行业前列。 我国大输液行业内生产企业数量众多,市场集中度分散。由于大输液类产品单位体积与重量较大,相对物流费用较高,因此大输液产品的销售体现出明显的区域性特征。本公司在大输液市场属于区域市场竞争者,主要在浙江省销售。 五、公司与经营相关的主要资产 (一)土地使用权 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14宗,全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总面积144,847.40平方米。 (二)房产 公司拥有22处房屋建筑物,均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建筑面积合计87,819.60平方米。 (三)商标 公司拥有“莎普爱思”等86项注册商标,均在有效期限内。 (四)专利 本公司已经取得专利12项,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与业务相关的特许经营权 1、 生产许可证 公司拥有的生产许可证情况如下:
2、 药品GMP证书 公司已经取得国家药监局或浙江省药监局颁发的5份药品GMP证书。 3、 药品注册批件 公司共拥有58个药品品种的97个药品注册批件。 六、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况 (一)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滴眼液与大输液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康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他企业的股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情况。 为避免今后与本公司之间可能出现的同业竞争,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保证本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德康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王泉平、上海景兴及胡正国均出具《非竞争承诺函》,承诺如下: 在承诺函签署之日,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期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也不参与投资于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或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 在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股份期间,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其自身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其自身及其全资子公司、拥有权益的附属公司及参股公司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如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二)关联交易情况 1、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 2、偶发性关联交易 截止201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陈德康为公司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虎根先生、濮文斌先生、赵苏靖女士对公司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和定价方式符合市场规律,遵循了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润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利之情形;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已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简要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陈德康先生,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2,510.7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1.24%。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近三年财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续)
2、利润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报告期内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如下: 单位: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计算,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四)报告期内资产的主要构成及变化分析 单位:万元
1、资产质量分析 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资产结构合理,资产规模与公司目前的业务能力相匹配,资产结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各类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不存在潜在的重大不良资产,资产质量良好。 2、负债结构分析 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良好,各项偿债指标正常,负债结构与公司的资产结构相匹配。报告期内公司的负债水平合理,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逐年增加,能够保证到期债务本息偿还;利息保障倍数也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且逐年提高,表明公司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对到期债务具有较强的保障程度。 (五)报告期内盈利能力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金额:万元;比例、增幅:%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持续增长,2012年和2013年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较上年增长了33.56%和15.37%。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滴眼液和大输液产品的销售。报告期内滴眼液产品的销售收入增幅较大,主要原因是:公司针对国内白内障患者求诊率低、白内障药物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现状,充分发挥莎普爱思滴眼液拥有的技术先创性优势与商品名优势,通过“患者教育”与“差异化品牌推广”并重的营销策略,不断加强品牌宣传和渠道推广,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报告期内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2011年~2013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7.55%。 2、主营业务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综合毛利率如下表: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和综合毛利率均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是毛利率较高的滴眼液产品的销量持续增长。 (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的简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现金流量状况良好,符合公司处于快速成长期的发展状况。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占净利润的比例持续提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产品销售顺畅,客户回款加快,且2013年起公司滴眼液产品的销售逐步调整为款到发货。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数,主要原因是2011年起公司启动新厂区工程建设,投入大量资金。公司2012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1.57万元,主要系公司因新厂区工程建设需要大幅增加了长期借款所致。2013年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73.73万元,主要系分配股利、偿还借款所致。 (七)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1、财务状况趋势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都将大幅提高,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大幅增长,在总资产中的比例可能上升。 截至2013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0.88%,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指标均保持在正常水平,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和利息保障倍数较高,公司的偿债能力较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2、盈利能力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发展战略和营销模式,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抗白内障药物生产企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以及人民医疗保健意识的提高,公司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及大输液产品的市场前景看好。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迅速扩大公司的资产规模,相应增加公司的折旧费用,而其产生盈利需要一定的周期,因此,短期内将降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 未来随着公司迁建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主要产品滴眼液及软袋大输液的产能将分别达到3,000万支/年和4,400万袋/年,公司的产能瓶颈将得到解决;且未来公司的营销网络将覆盖到全国各主要地市及部分县级终端市场,有利于公司OTC产品及保健品市场的拓展;因此,未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等指标将逐步提高,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八)影响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因素 1、产品销售价格变动 根据2009年11月国家发改委、卫生部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政府将重点管理国家基本药物及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的价格,改革价格形成机制。201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基本药物实行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方式,招标和采购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量价挂钩,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降低采购成本。 本公司所生产的基础性大输液产品属于基本药物,临床用量很大,是政府集中采购的重点品种之一。随着新的政府采购机制与招标办法在各省逐渐推广与完善,大输液产品与其他处方药产品的采购价格存在下降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产品市场开拓 公司主导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具有技术先创性和商品名优势,产品毛利率较高,盈利能力较强。截至目前,公司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在广东、山东、辽宁、河北等省区销售情况良好,未来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发其他市场,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产能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主导产品莎普爱思滴眼液销售快速增长,未来若公司产能不能满足市场增长的需要,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十、股利分配 (一)股利分配政策 本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形式为现金或股票。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积极地实施现金分配政策,每年将可分配利润的30%用于现金分配。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利润分配。 (二)公司报告期内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利分配的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2013年度分配的股利已于2014年4月25日发放完毕。 (三)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如下: 1、公司董事会根据以下原则制定利润分配的具体规划和计划安排: (1)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 (3)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4)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的要求; (5)充分考虑货币政策环境。 2、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政策如下: (1)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具体现金分红政策: ①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④ 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不影响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可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⑤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3、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先制定预分配方案,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决策程序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履行的程序和要求: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改变。如现行政策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发生冲突的,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公司股票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5、公司如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及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应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意见。在审议公司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具体规划和计划的议案或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会议上,需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为中小股东参与决策提供便利。公司独立董事可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为切实落实《公司章程(草案)》中关于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及2014年至2016年股利分配计划》。 考虑到募集资金到位后产生效益尚需一定的周期,发行当年由于新股发行摊薄股本,从而可能影响到社会公众股东实际获得的回报,为此,公司承诺发行上市当年分配的现金股利占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比例不低于按下述公式计算的比例: 最低现金分红比例=30%×发行后总股本/发行前总股本 (四)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前公司的老股东和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加的社会公众股东共同享有。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入以下项目(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排序):
二、预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时间进度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如下: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各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可用于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额,资金缺口部分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发展前景分析 (一)新建年产2,000万支滴眼液生产线项目 白内障在我国是老年人常见眼疾,也是主要的致盲疾病之一。在眼科用药领域里,虽然白内障发病率较高,但白内障患者对自身病况认识不足,求治率较低,使得白内障药品市场规模相对较小,因此白内障药物市场潜力很大,属于“蓝海市场”。最近几年,随着医疗知识的逐渐普及,病人对自身患病状态的认识逐步提高,近年白内障药物市场规模增长较快,2006年~2012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26.86%,2012年,我国白内障药物市场规模达到17.91亿元,与2011年相比增长48.99%。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与白内障患者就诊意识的提高,白内障药物行业将持续快速增长。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预测未来几年中国白内障药物市场规模将以超过12%的年增长率继续增长。 在我国眼科药物市场中,抗感染眼科药物是主要品种。2012年我国抗感染滴眼液市场规模25.40亿元。广州标点医药信息有限公司预测,未来几年我国抗感染滴眼液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到2018年市场规模将达到41.26亿元。国内抗感染眼科药物主要包括喹诺酮类、氨基糖苷类、氯霉素类、磺胺类等类别。其中喹诺酮类滴眼液在该市场处于领导者地位,销量持续增长,在抗感染滴眼液市场中的份额从2006年的22.58%上升至2012年的32.59%。目前国内喹诺酮类滴眼液里的代表性产品是属于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的左氧氟沙星滴眼液和氧氟沙星滴眼液。本公司的甲磺酸帕珠沙星滴眼液作为新一代喹诺酮滴眼液产品,是国家2类新药,具备较强的竞争优势,市场前景看好。 (二)新建年产2,200万袋(软袋)大输液生产线项目 在大输液四种包装类型的产品中,由于玻瓶、塑瓶和PVC软袋输液均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点,而非PVC软袋输液则具有自身毒性低、可减少输液过程污染等优点,代表着大输液行业包装材料的发展方向,属于大输液产品中的中高端品类。 尽管目前非PVC软袋市场在大输液产品中市场份额不高,但增长很快,且呈现出明显的对其他输液产品的替代效应。2005年~2011年,国内市场中非PVC软袋输液的销售数量从3亿袋增长到30亿袋,市场份额从5.70%增长到20.72%。而此前销售数量一直位居第一的玻瓶大输液的市场份额则从2005年的75.67%下降为2011年的24.60%,且在2011年以后销售绝对量也逐年减少。 2013年3月13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版)》,100ml:0.2g和250ml:0.5g规格的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被新增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公司拥有上述两种规格产品的生产批件。预计未来几年公司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产品的产销量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甲磺酸帕珠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是公司新产品,且被列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虽然目前销量较小,但未来成长潜力很大。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除重大事项提示中已披露的风险之外,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存在的下列风险。 (一)经营风险 1、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是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之一。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经注册了13种国家新药,获得12个专利,并已在国内申请注册86项商标。 虽然国家一直在治理整顿医药市场经营秩序,但假冒、伪劣药品与各类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依然存在。由于公司已经成为国内白内障药物行业的领先企业,未来可能会出现对公司品牌的侵权行为,或者出现伪造公司产品的情况,对公司品牌形象与业务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短期偿债风险 2011年12月31日、2012年12月31日及2013年12月31日,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92、1.85和1.80,速动比率分别为1.65、1.64和1.63,与同行业已上市公司相比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存在短期偿债能力不足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1、产品研发与推广的风险 新药研发投资大、周期长、风险较大。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新药注册一般需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实验、新药申报与审批等阶段,如果最终未能通过新药注册审批,则新药研发失败,进而影响到公司前期投入的回收和公司预期效益的实现。 新药开发成功以后,在市场推广方面也具有投资大、不确定性高的风险。如果公司开发的新药产品不能适应市场需求,或者在市场推广方面出现了阻碍,则将对公司的盈利水平和战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 2、新产品替代风险 公司致力于开发具有竞争力的新产品,同时不断提升现有产品的品质,以满足市场需求。公司的莎普爱思滴眼液最近几年销量增长很快,是公司的核心产品。随着科技的进步,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出现,如果该产品被新的竞争产品所替代,将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德康持有发行人51.24%的股份。本次发行后,陈德康仍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虽然发行人通过制订并实施“三会”议事规则与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聘任职业经理人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但陈德康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仍有可能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对发行人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等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2、快速发展引致的管理能力风险 在公司现有管理层的管理下,公司的经营业绩、行业地位和品牌价值均得到了快速提升。在此过程中,管理层积累了一整套适合本公司的管理经验,建立了有效的约束和激励机制,并逐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与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上市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将使公司的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大幅增长,与此同时,公司的营销网络快速扩张。如果公司管理控制体系及人力资源统筹能力不能随着业务的扩张而相应提升,公司的未来发展将因此受到影响。 3、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技术团队,同时也建立起了较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措施。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本公司对科技人才、营销人才、熟练技术工人等需求加大。由于公司与周边几个中心城市有一定距离,在人才引进方面存在一定劣势。 2011年以来,公司所在的长三角区域出现了企业招工难的现象。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可能会导致公司开工不足,或者必须提高薪酬以吸引工人,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将影响公司的业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滴眼液及大输液产品(软袋)的设计产能将分别达到年产3,000万支和年产4,400万袋。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同时在市场开发、营销网络建设、人才储备与培训等方面做了准备。但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开拓市场,或者后期市场情况发生不可预见的变化,将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环保风险 公司属于制药行业,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均可能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本公司按照有关环保法规及相应标准对污染性排放物进行有效治理,达到了环保规定的标准。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及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增强,国家及地方政府可能在将来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这可能会导致公司为达到新标准而支付更高的环境保护费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主要有借款合同、销售合同、广告合同、施工合同、委托生产合同、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 (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摘要出具日,本公司无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发行各方当事人情况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除本招股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资料外,公司将整套发行申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作为备查文件,供投资者查阅。 1、查阅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30 2、查阅地点: (1)发行人: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平湖市城北路甪棉巾桥 电 话:0573-85021168 传 真:0573-85021168 联系人:吴建国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235号3楼 电 话:021-50934085 传 真:021-50934068 联系人:王新强、王保平、李懿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6月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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