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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25 债券代码:126016 债券简称:08宝钢债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回购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数量:47,446,100股 ● 回购价格区间:3.87元/股-3.99元/股 一、股份回购数量、金额 2014年5月20日,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以下简称:"《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授予方案》等相关议案。 截至2014年5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期实施方案实施授予的议案》。 2014年5月23日,公司在开具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开始回购,2014年5月24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刊登了《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股份回购开始公告》。截至2014年6月11日止,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47,446,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支付总金额为187,734,750.08元(含佣金等)。 二、股份回购期间 本次回购自2014年5月23日开始,至2014年6月11日结束。 三、股份回购成交价格情况 本次回购的最高价为3.99元/股,最低价为3.87元/股,平均价格为3.96元/股。 四、回购股份状态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后续将根据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的规定将回购股份由公司回购专户非交易过户至激励对象个人账户。上述回购股份在过户至激励对象个人账户前不享有表决权且不参与利润分配。 五、股份回购合法合规的自查说明 在本次股份回购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等有关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2014-036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提交恢复 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5月5日、6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下发的《关于提交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有关事项的函》(公司部函【2014】第10号、公司部函【2014】第14号),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2.15条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就上述函中问询事项作出说明及提供补充材料,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4.2.15 条的规定,深交所将在受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后的三十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深交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深交所规定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 公司提醒投资者:若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未能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核准,公司的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24 证券简称:金磊股份 公告编号:2014-028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4-013),公司股票自2014年4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财务顾问、法律顾问以及审计、评估机构等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相关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工作正在进行之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该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争取于2014年7月18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 上述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金磊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4-23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披露了《公司关于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10),现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债权额度为人民币25,000万元。 二、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债务人: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2014年6月至2015年5月 担保金额:25,000万元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总额135,500万元(含以上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2.09%,全部为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被担保公司已与公司签订了《反担保保证合同》。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保证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4-035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收储后续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9年5月15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淮客车")与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了《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同意将其位于合肥市包河区青年路,面积为116,337.5平方米地块由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根据合同约定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将向控股子公司江淮客车支付补偿款人民币共计12021.9813万元,分四期支付。详见公司2009年7月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编号为 2009-22 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土地使用权被收购的公告》。 截止目前,控股子公司江淮客车已完成前述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等拆除工作,经各方确认,储备土地现场已达到土地收储合同约定的土地交付标准,并于近日收到合肥市土地储备中心拨付的第四期剩余补偿费用。 根据《合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控股子公司江淮客车将收到的土地补偿费扣除土地、房屋的账面价值、清理搬迁费用及损失后计入当期损益。预计对控股子公司江淮客车当期利润会产生一定影响。具体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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