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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4-06-14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64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4 年6月13日(星期五)在公司贵宾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纪明先生主持,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6月13日到期,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6.03%)暂提名下列8名人员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纪明、吴莉萍、刘岳林、李征兵、彭光武、王舜良、周志宏、晏艳阳。 其中彭光武、王舜良、周志宏、晏艳阳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胡小龙先生及戴晓凤女士自2008年6月12日起担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由于任职满6年,按规定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尚缺一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拟在有适当候选人提名后进行补选。 以上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对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进行分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5亿元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公司拟注册发行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此次注册发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发起管理人,注册金额5亿元,期限一年,无担保、无抵押。一次性注册,根据用款计划分期发行,资金用途主要是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授权董事会在以上注册额度内审批发行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相关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0万元,授信期限一年。在授信额度内发生的贷款,需要资产抵押的,公司将以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名下资产提供资产抵押,并授权董事会在授信额度内审批贷款及资产抵押事宜,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4年7月1日上午9:30在本公司贵宾楼五楼会议室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5亿元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3、《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4、《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部分银行续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5、《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纪明,男,1960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经济师。曾任湖南华天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紫东阁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华天酒店董事长、总经理;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董事、副董事长、总裁;本公司二届、三届、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党委书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法人代表、党委书记。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115,60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吴莉萍,女,1969 年7 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91 年7 月进入华天大酒店工作,曾任常德华天大酒店人力资源部经理;湖南华天大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人力资源总监、副总经理;湖北武汉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北京世纪华天大酒店总经理。现任湖南华天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无。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47,10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刘岳林,男,196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湖南华天大酒店客房部、娱乐部主管;株洲华天大酒店娱乐部经理、总经理助理;湖南华天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益阳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郴州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党总支书记。银河(长沙)高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华天国际酒店管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北京中兴联机械租赁公司副董事长、湖南华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湖南新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长重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920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李征兵,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助理经济师。曾任湖南华天大酒店保安部秘书、主管;紫东阁华天大酒店保安部经理;湖南华天大酒店保安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办主任;衡阳华天大酒店总经理;历任湖南华天大酒店行政总监兼总办主任、驻店总经理;常德华天大酒店总经理。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潇湘华天大酒店总经理、长沙市旅游饭店业协会副会长。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46,20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彭光武,男,194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湖南省经济委员会科长、副处长;湖南省邵阳市新宁县副县长、县委书记;湖南省标准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院长;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副校长、党委副书记。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王舜良,男,195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法规处副处长;湖南省旅游装潢总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湖南省旅游局办公室主任、行业管理处长、副巡视员、机关党委书记。现任中国国际商务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高级礼仪礼宾资格考评委员会专家委员、培训师;中国 CQC 质量管理体系专业评定员。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周志宏,男,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酒店管理专业负责人,中国旅游协会旅游教育分会理事、湖南省旅游学会旅游教育专业委员会副会长、湖南省旅游协会常务理事、湖南省旅游饭店星级评定委员,湖南省温泉旅游企业星级评定委员。曾任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济贸易系教研室主任、行政管理系副主任、旅游系主任、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长沙品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主要研究领域为旅游经济和旅游企业管理。近年来在《人民日报》理论版、《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财经问题研究》等报刊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了《发现长沙—城市文化与旅游的应用研究》、《酒店培训艺术》、《酒店概论》等多本专著。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晏艳阳,女,1962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意大利罗马大学访问学者。1983年至今先后任职于原湖南财经学院统计系、金融系和湖南大学金融学院。现任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湖南省金融学会理事。多年在高校从事教学与科研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统计与投资、公司金融、信用管理等,研究成果得到同行专家的认可。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课题、10多项省部级课题研究。科研成果获湖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金融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奖。在《统计研究》、《金融研究》、《会计研究》、《经济学动态》等刊物上发表论文60多篇。出版著作4部,教材2本。主持教育部双语示范课程、湖南大学校级精品课程建设。获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湖南省121人才支持计划资助、立项。多次获湖南大学本科毕业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湖南省硕士学位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称号。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65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4年07月01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07月01日(星期二)上午9:30 4、会议地点: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公司贵宾楼五楼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0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6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陈纪明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 选举吴莉萍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3 选举刘岳林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4 选举李征兵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5 选举彭光武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选举王舜良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选举周志宏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8 选举晏艳阳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次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选举。 2、《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人民币5亿元银行理财直接融资工具的议案》; 3、《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4年度向部分银行续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5、《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 5.1 选举郭敏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2 选举易建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5.3 选举吴冰颖女士担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议案内容见2014年5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4年6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公告在同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等媒体进行了披露)。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式样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公众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14年6月23日、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解放东路300号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易欣、黄建庸、叶展 电话:0731-84442888-80928、80889 传真:0731-84449370 邮编:410001 2、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四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如下表决结果代为行使表决权:
注: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投票意见进行明确指示,则本公司认同该委托人同意受委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表决。 2、如投票表决某议案,请在相应栏内填划“√”。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有效期至: 特此授权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428 证券简称:华天酒店 公告编号:2014-066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6月13日在公司贵宾楼5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5名,实到 5名,监事会主席郭敏女士出席并主持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4年6月13日到期,拟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公司总股本的46.03%)提名下列3名人员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郭敏、易建军、吴冰颖(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经表决通过。 以上股东监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 特此公告。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4年6月14日 附件: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郭 敏,女,1967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律师,经济师。曾任华天酒店办公室副主任、湖南华天文化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湖南华天大酒店办公室主任、人事培训部经理;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党委委员,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纪委书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纪委书记。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920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易建军,男,湖南省新宁县人,1967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1987年7月至2001年12月,在湖南省煤炭工业厅工作;2002年元月至今,在湖南省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省国资委监事会工作处、省国资委监事会三、二、七办事处工作,历任省政府派驻省属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华菱集团、华天集团、华升集团、泰格林纸集团、天心集团、长丰集团、路桥集团、兵器集团、黄金总公司、湘乡铝厂、神斧民爆集团、南岭化工集团、新天地集团等企业监事会专职监事,现任省政府派驻华天集团监事会专职监事、长丰集团监事会专职监事,省国资委监事会七办事处副处长。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否。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吴冰颖,女,1971年6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南华天大酒店职员;株洲华天大酒店任会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紫东阁华天大酒店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 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09年至今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经理。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现任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 披露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其配偶持有40,000股。 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否 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系:否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是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彭光武,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30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彭光武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彭光武 (签署) 日 期: 2014年6月13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舜良,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26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王舜良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王舜良 (签署) 日 期: 2014年6月13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晏艳阳,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2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晏艳阳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晏艳阳 (签署) 日 期: 2014年6月13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周志宏,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__13___次,未出席会议___0___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 周志宏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中小企业板业务专区或创业板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周志宏 (签署) 日 期: 2014年6月13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在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换届选举文件及各位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换届选举事项及8位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提名和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陈纪明、吴莉萍、刘岳林、李征兵、彭光武、王舜良、周志宏、晏艳阳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彭光武、王舜良、周志宏、晏艳阳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签名):胡小龙、戴晓凤、彭光武、王舜良、周志宏 二0一四年六月十三日 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提名彭光武先生、王舜良先生、周志宏先生、晏艳阳女士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被提名人符合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二十七、包括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华天实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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