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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851 证券简称:高鸿股份 公告编号:2014-076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利润分配的公告 2014-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唐高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科技")于2014年6月13日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及以前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将其2013年度净利润和以前年度累计的未分配利润一并分配。 根据高鸿科技《公司章程》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710172号审计报告,高鸿科技2013年提取10%盈余公积金1,026,987.64元后,可供分配利润为12,565,078.24元。本次拟分配利润为12,565,000元,以2013年末高鸿科技股东持股比例情况进行利润分配,本公司持有其69.23%股权,可取得分红8,698,749.5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信息")持有其30.77%股权,可取得分红3,866,250.5元。公司直接持有高鸿信息91.89%股权,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高鸿数据持有高鸿信息5.1%股权,公司直接间接持有高鸿信息合计96.99%股权。 根据高鸿科技的股东会决议,高鸿股份母公司将8,698,749.5元分红款计入母公司2014年度的投资收益,由于此事项为高鸿股份集团内部分红,对高鸿股份合并报表无影响。 特此公告。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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