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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975 证券简称:新五丰 编号:2014-026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6-1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年6月12日发出了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6月16日(周一)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统计各位董事通讯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 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下达2014年第一批中央储备冻猪肉入储计划的通知》(商运函[2014]127号),储备所需资金由承储单位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贷款解决,中央财政补贴利息。为做好中央储备冻猪肉入储工作,公司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长沙县支行申请为期壹年的1,228.5万元贷款,贷款用于中央储备冻猪肉入储业务,公司将以公司总部办公房产作为借款担保。 抵押物基本情况: 公司总部位于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9楼和20楼,房产面积3,578.60平方米。房产证编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426214号、长房权证芙蓉字第00426223号。 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7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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