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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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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4年第1号

2014-06-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200号)的核准,进行募集。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7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编写,经基金托管人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人自取得依《基金合同》所发售的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5月7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3月31日,数据未经审计。

  一、 《基金合同》生效日期

  本基金自2006年10月12日到2006年11月3日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合同》于2006年11月7日生效。

  二、 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概况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法定代表人:郑安国

  总经理: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

  成立日期:2003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亿元

  电话:021-38505888

  联系人:韩东霞

  股权结构:中方股东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的股份,外方股东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49%的股份。

  (二) 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郑安国先生,董事长、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发行部经理、投资部经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副总经理、南方证券公司研究所总经理级副所长、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总裁。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董事,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Lionel PAQUIN先生,董事,硕士。曾在法国财政部、法国兴业银行、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监察、风险管理和专户平台等业务,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

  谢文杰先生,董事,金融学硕士。曾任汇丰银行外汇及期权交易员、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初级市场及衍生品团队负责人、法国兴业银行及投资银行债务融资部亚洲区(除日本外)董事总经理兼结构化衍生品主任、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环球市场部中国区销售及交易部门主管、法国兴业亚洲有限公司领先资产管理中国区业务部门主管、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领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亚洲地区主管。

  张群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北京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现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北京科技大学东凌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学术委员会副主席,管理科学研究所所长。

  罗飞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教授、博导。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系讲师、会计系西方会计研究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院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中心主任。

  江岩女士,独立董事,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教师、深圳市轻工集团公司法律秘书、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总部总经理、国际业务总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现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

  2、监事会成员

  Anne MARION-BOUCHACOURT女士,监事,硕士。曾任普华永道总监,杰米尼咨询金融机构业务副总裁,索尔文国际副总裁,法兴集团人力资源高级执行副总裁兼执行委员会委员。现任法兴集团中国区负责人,集团管理委员会委员。

  贾璐女士,监事,硕士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宝钢自动化部组干科主办,宝钢国贸公司人事部人才开发室主任,宝钢国际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宝钢资源(国际)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华宝投资公司副总经理,宝钢集团金融系统党委副书记。

  贺桂先先生,监事,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曾任华宝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部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营运副总监。

  3、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HUANG Xiaoyi Helen(黄小薏)女士,总经理,硕士。曾任加拿大TD Securities公司金融分析师,Acthop投资公司财务总监。2003年5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营运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Alexandre Werno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法兴集团从事内审监察及国际业务战略风险管理工作;曾任法国兴业银行全球市场执行董事、中国业务发展负责人。2013年5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公司任总经理高级顾问,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发展研究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7年8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华宝兴业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投资总监。

  向辉先生,副总经理,硕士。曾在武汉长江金融审计事务所任副所长、在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市场部任职。2002年加入华宝兴业基金公司参与公司的筹建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清算登记部总经理、营运副总监、营运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月华先生,督察长,硕士。曾在冶金工业部、国家冶金工业局、中国证券业协会等单位工作。现任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4、 本基金基金经理

  朱亮先生,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基金经理。理学硕士,证券从业经历8年。曾于倍多科技(中国)有限公司任产品总监,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研究员。2008年7月加入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后任研究部高级分析师,国内投资部华宝兴业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华宝兴业宝康消费品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助理。2012年6月至今任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13年7月兼任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本基金的历任基金经理是魏东先生,其任职时间为2006年11月至2009年5月;吴丰树先生,其任职时间为2009年5月至2011年2月;李靖先生, 其任职时间为2011年2月至2013年2月。

  5、 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任志强先生,副总经理、投资总监。

  郭鹏飞先生,国内投资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刘自强先生,投资副总监、华宝兴业动力组合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王智慧先生,研究部总经理、华宝兴业大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医药生物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邵喆阳先生,国内投资部副总经理、华宝兴业收益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华宝兴业服务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三) 基金管理人职责

  基金管理人应严格依法履行下列职责:

  1、 依法募集本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 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 编制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

  7、 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 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 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 基金管理人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遵守《基金法》、《证券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3、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制度

  1、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信誉风险和事件风险(如灾难)。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搭建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建立清晰的责任线路和报告渠道、配备适当的人力资源、开发适用的技术支持系统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公司运作和基金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并将风险归类。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些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于那些级别较低、在公司所定标准范围以内的风险,控制相对宽松一点,但仍加以定期监控,以防其超过预定标准;而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则制定适当的控制措施;对于一些后果可能极其严重的风险,则除了严格控制以外,还准备了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进行实时监视,并定期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结合新的需求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而有效地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寻求咨询意见。

  2、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机制必须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设置科学清晰的操作流程,结合程序控制,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保证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必须在精简高效的基础上设立能充分满足公司经营运作需要的部门和岗位,各部门和岗位在职能上保持相对独立性;公司固有财产、各项委托基金财产、其他资产分离运作,独立进行。

  相互制约原则。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制约,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防火墙原则。公司基金管理、交易、清算登记、信息技术、研究、市场开发等相关部门,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对因业务需要必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应制定严格的批准程序和监督防范措施。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充分发挥各部门及每位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保证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合法合规性原则。公司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各项规定,并在此基础上遵循国际和行业的惯例制订。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必须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不留有制度上的空白或漏洞。

  审慎性原则。公司内部控制的核心是风险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要以审慎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出发点。

  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当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相应的修改或完善。

  (2)内部风险控制的要求和内容

  内部风险控制要求不相容职务分离、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规范的岗位管理措施、建立完整的信息资料保全系统、建立授权控制制度、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系统和快速反应机制。

  内部风险控制的内容包括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市场管理业务控制、信息披露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档案管理控制、建立保密制度以及内部稽核控制等。

  (3)督察长制度

  公司设督察长,督察长由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并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督察长的任免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

  督察长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全体董事报送工作报告,并在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的相关专门委员会定期会议上报告基金及公司运作的合法合规情况及公司内部风险控制情况。督察长发现基金及公司运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告知公司总经理和相关业务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公司总经理对存在问题不整改或者整改未达到要求的,督察长应当向公司董事会、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派出机构报告。

  (4)监察稽核及风险管理制度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依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在所赋予的权限内,按照所规定的程序和适当的方法,进行公正客观的检查和评价。

  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调查评价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合理性;负责调查、评价公司有关部门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评价各项内控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内控制度的缺失提出补充建议;进行日常风险监控工作;协助评价基金财产风险状况;负责包括基金经理离任审查在内的各项内部审计事务等。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合规控制声明书

  (1)本公司承诺以上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2)本公司承诺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合规控制。

  三、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伍拾伍万贰仟肆佰叁拾柒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成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2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国银行已托管259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34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四)托管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管理与控制工作是中国银行全面风险控制工作的组成部分,秉承中国银行风险控制理念,坚持“规范运作、稳健经营”的原则。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风险控制工作贯穿业务各环节,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工作程序设计与制度建设,风险检视,工作程序与制度的执行,工作程序与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稽核以及风险控制工作的后评价。

  2007年起,中国银行连续聘请外部会计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审阅工作。先后获得基于 “SAS70”、“AAF01/06” “ISAE3402”和“SSAE16”等国际主流内控审阅准则的无保留意见的审阅报告。2013年,同时获得了基于“ISAE3402”和“SSAE16”双准则的内部控制审阅报告。中国银行托管业务内控制度完善,内控措施严密,能够有效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

  (五)托管人对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拒绝执行,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的,应当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及时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

  四、 相关服务机构

  (一) 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2)直销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直销e网金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www.fsfund.com。

  2、代销机构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69号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网址: www.95599.cn

  (5)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联系人:曹榕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6)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联系人:邓炯鹏

  联系电话:0755-83198888

  公司网址: www.cmbchina.com

  客户服务电话: 95555

  (7)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标

  联系电话:010-58560666

  传真:010-57092611

  联系人:杨成茜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公司网址:www.cmbc.com.cn

  (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常振明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C座

  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95558

  网址:bank.ecitic.com

  (9)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 孙建一

  联系人:张青

  联系电话:0755-82088888

  传真电话:0755-82080714

  客户服务电话:95501

  公司网址: www.sdb.com.cn

  (10)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吉晓辉

  联系人:高天、虞谷云

  电话:021-61618888

  传真:021-63604199

  客户服务热线:95528

  公司网址:www.spdb.com.cn

  (11)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农林下路 83 号

  法定代表人:李若虹

  客户服务电话:800-830-8003;400-830-8003

  网址:www.gdb.com.cn

  (1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4号中山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网址:http://www.ci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3)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

  法定代表人:黄志伟

  网址:www.jsbchina.cn

  客户服务电话:96098,40086-96098

  (14)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 201-205 号

  法定代表人:刘宝凤

  网址:www.cbh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 8811

  (15)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2 号

  法定代表人:吴建

  客户服务电话:95577

  网址:www.hxb.com.cn

  (16)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芮敏祺

  服务热线: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7)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 刘晨、李芳芳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热线:95525、4008888788、10108998

  公司网址:www.ebscn.com

  (18)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23219000

  服务热线:95553、400-8888-00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联系人:李笑鸣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1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电话:010-66568450

  联系人:宋明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20)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400-8888-108(免长途费)

  联系人:权唐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2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9—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林生迎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11、95565

  公司网址:www.newone.com.cn

  (2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39、41、42、43、44楼

  联系人:黄岚

  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站:广发证券网 http://www.gf.com.cn

  (23)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新华路特8号长江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电话:027-65799999

  传真:027-85481900

  联系人:李良

  客户服务热线:95579或4008-888-999

  公司客服网址:www.95579.com

  (2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翠园路181号商旅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永敏

  联系人:方晓丹

  电话:0512-65581136

  传真:0512-65588021

  客服电话:0512-33396288

  网址:http://www.dwzq.com.cn

  (2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882

  传真:025-84579763

  联系人:万鸣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客户服务热线:95597

  (26)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电话:021-33389888或21-54033888

  传真:021-54038844

  客服电话:95523或4008895523

  电话委托: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2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8楼(518048)

  法定代表人: 杨宇翔

  联系人:郑舒丽

  电话:0755-22626172

  客服电话: 95511—8

  公司网址: http://www.pingan.com

  (2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第A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陈忠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e.ecitic.com

  (2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新源广场2号楼21F-29F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联系人:吴宇

  电话:021-63325888

  传真:021-63326173

  客户服务热线:95503

  公司网站:www.dfzq.com.cn

  (3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591-38162212

  联系人:黄英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31)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bigsun.com.cn

  (3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楼至26楼

  法定代表人:何如

  联系人:齐晓燕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热线:95536

  国信证券网站:www.guosen.com.cn

  (33)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第20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基金业务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户咨询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iticssd.com

  (34)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5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邮政编码:200120

  客服热线:400-820-9898,021-38929908

  总部总机电话:021-68777222

  传真:021-68777822

  公司网站: http://www.cnhbstock.com

  (35)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许刚

  咨询电话:4006208888或各地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www.bocichina.com

  传真:021-50372474

  (36)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111号邮编010010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王旭华

  联系电话:0471-4972343

  网址:www.cnht.com.cn

  (37)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黄耀华

  联系人:高峰

  电话:0755-83516094

  传真:0755-83515567

  客户服务热线: 0755-33680000、400 6666 888?

  公司网址:www.cgws.com

  (38)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42号写字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杜庆平

  联系人:王兆权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892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15988

  网址:http://www.bhzq.com

  (3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座18-21层

  法定代表人: 龙增来

  联系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客服电话:400 600 8008、95532

  网址:www.china-invs.cn

  (40)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寿春路179号

  法人代表:凤良志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777或95578

  公司网址:www.gyzq.com.cn

  (4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楼

  法定代表人: 牛冠兴

  联系电话:0755-82558323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余江

  客服电话:4008-001-001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42)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基金代销业务联系人:罗春蓉 、肖婷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43)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20层

  法定代表人:余政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10-85127622

  联系传真:010-85127917

  网址:www.m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8888

  (4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经七路86号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吴阳

  电话:0531-68889155

  传真:0531-68889752

  客服电话:95538

  网址:www.qlzq.com.cn

  (4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157 号新天地大厦7、8 层

  法定代表人:黄金琳

  客服电话:96326(福建省外请加拨0591)

  公司网址:www.hfzq.com.cn

  (46)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1 号楼信达金融中心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传真:010-63080978

  客服电话:400-800-8899

  公司网址:www.cindasc.com

  (47)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联系人:张背北

  电话:0451-85863696

  传真:0451-82287211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www.jhzq.com.cn

  (48)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9 层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网址:www.guodu.com

  (49)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徐勇力

  基金销售联系人:汤漫川

  电话:010-66555316

  传真:010-66555246

  公司网站:www.dxzq.net.cn

  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3

  (50)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客服电话:4006000686

  网址:www.nesc.cn

  (51)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阳路510号南半幢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26楼

  法定代表人:方加春

  联系人:叶蕾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021-68767981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网址:www.tebon.com.cn

  (5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B1座

  法定代表人:李工

  公司电话:0551-65161666

  传真:0551-65161600

  网址:www.hazq.com

  客户服务电话: 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53)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西藏中路336号

  法定代表人:龚德雄

  联系人:张瑾

  电话:021-53519888

  传真:021-53519888

  网址:www.9625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54)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雷杰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95571

  方正证券网站:www.foundersc.com

  (55)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化军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56)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办公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1619号国际金融大厦A座41楼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戴蕾

  联系电话:0791-86768681

  客服电话:400-8866-567

  公司网址:www.avicsec.com

  (57)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楼

  联系人:郭熠

  联系电话:0351-8686659

  传真:0351-8686619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1618、95573

  公司网址:www.i618.com.cn

  (58)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32号C栋 2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方成

  联系电话:021-38609777

  公司网址: www.noa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5399

  (59)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电话:021-58870011

  传真:021-68596919

  客服热线:400-700-9665

  好买基金交易网:www.ehowbuy.com

  (60)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25楼I、J单元

  法定代表人:薛峰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82080798

  客服热线: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jjmmw.com

  (61) 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2楼

  法定代表人:陈柏青

  电话:0571-28829790,021-60897869

  传真:0571-26698533

  客服热线:4000-766-123

  公司网址:http://www.fund123.cn/

  (6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10楼

  法定代表人: 其实

  电话: 021-54509998

  传真: 021-6438530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63)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 王莉

  电话: 021-20835788

  传真:021-20835879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64)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4栋10层1006#

  法定代表人: 陈操

  电话: 0755-88394666

  传真: 0755-883946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50-7771

  网址:t.jrj.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机构代理销售基金,并及时公告。

  (二) 注册登记机构: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三) 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 (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黎明

  经办律师:吕红、黎明

  (四) 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杨绍信

  联系电话:(021) 23238888

  传真:(021) 23238800

  联系人:张振波

  经办注册会计师:汪棣、张振波

  五、 基金简介

  基金名称: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六、 基金的投资

  (一) 本基金投资目标、理念、范围、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和风险收益特征

  1、投资目标

  分享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过程中和转变完成后的先进企业的成长, 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超额的回报。

  2、投资理念

  先进引领成长,创造超额回报。

  3、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和债券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4、投资策略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采取积极的资产配置策略,通过公司自行开发的数量化辅助模型,结合宏观策略研究,对相关资产类别的预期收益进行动态跟踪,决定大类资产配置比例。本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先进企业股票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权证投资比例为0%-3%,债券及现金投资比例为5%-40%(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5%)。“先进企业”是指具备创新能力强、注重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这三个先进因素之一的企业。

  (2)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认为,公司未来盈利的增长是股价上涨的主要驱动因素,在中国经济长期高速增长的背景下,创新能力强、注重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的先进企业具有更大的发展空间,投资于先进企业可以获取长期超额回报。因此将对上市公司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和长期前景的关注作为基金的投资基础。

  1)本基金首先将在公司三级股票库的基础上选用7个定量指标来筛选出排名靠前、成长潜力较大的上市公司作为本基金的备选库。这7个定量指标分别为:

  a. 成长指标:过去三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过去三年平均息税折旧前利润(EBITA)增长率、未来一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未来第二年预测每股收益(EPS)增长率;

  b. 价值指标:预测动态市盈率;

  c. 盈利指标:过去三年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过去三年平均投资回报率(ROIC)。

  2)然后,本基金将对有成长潜力的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案头研究和实地调研,深入研究企业的基本面,精选符合本基金先进性判断的上市公司。

  a. 企业先进性判断

  创新能力:重点关注具有先进的设备和技术、较好的品牌、创新的盈利模式和管理制度的企业。具体的指标包括研发(R&D)经费支出、研发(R&D)经费投入强度、专利申请数、发明专利量比重、新产品产值率、信息化程度等;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能力:重点关注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的企业、开发生产新能源新材料的企业、开发生产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相关产品的企业。具体的指标包括废水排放量、废气排放量、固体废弃物排放量、资源消耗率、单位产值废水排放率、单位产值废气排放率等;

  人力资源利用能力:重点关注技术密集型企业,兼顾劳动密集型企业。具体的指标包括研发、技术人员数量和占比、员工培训支出、知识水平程度、业务熟练水平等。

  b. 企业基本因素判断:规模、产能、管理、竞争优势等。

  3)行业配置策略

  重点关注国家产业结构调整中鼓励类行业,同时也兼顾有先进企业的传统行业。

  最后优选成长性高、有持续成长能力且估值合理的先进企业作为本基金最终的投资组合,并进行定期调整。

  (3) 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通过大资产配置、分类资产配置和个券选择三个层次自上而下进行债券投资管理,以实现稳定收益和充分流动性的投资目标。

  大资产配置主要是通过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对货币资产和债券类资产进行选择配置,同时也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债券市场进行选择配置。

  分类资产配置主要通过分析债券市场变化、投资人行为、品种间相对价值变化、债券供求关系变化和信用分析进行分类品种配置。可选择配置的品种范围有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短期融资券。

  品种选择上,主要通过利率趋势分析、投资人偏好分析、对收益率曲线形态变化的预期、信用评估、市场收益率定价、流动性分析,筛选出流动性良好,成交活跃、符合目标久期、到期收益率有优势且信用风险较低的券种。

  主要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

  1) 久期灵活管理:在对宏观经济趋势、金融货币政策和利率趋势的判断基础上,确定债券组合久期目标范围,在可接受范围内可以按照市场实际变化灵活管理久期长短,以获取市场超额收益。

  2) 曲线合理定价:按照市场各品种实际成交情况,得出合理收益率曲线,使用该曲线对备选品种进行合理定价,确定其公允价格,在此基础上筛选出价格低于其合理价值的品种。

  3) 曲线下滑策略:对收益率曲线形态进行分析,并预测其未来形态变化,选择收益率曲线段上斜率最高区间进行下滑操作,买入曲线上端品种,等待其剩余年期缩短而自然形成收益率下滑,从而得到超额下滑利润。

  5、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新上证综指收益率。

  新上证综指是我国证券市场由权威机构发布的反映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公司概况的指数,当前由沪市所有G股组成,此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股票将在方案实施后的第二个交易日纳入指数。指数以总股本加权计算。随着股权分置改革的全面推进,将不断有新的样本股加入新上证综指;在不远的将来,随着市场大部分上市公司完成股改,新上证综指将逐渐成为主导市场的核心指数。

  当市场出现更合适、更权威的比较基准时,本基金管理人有权选用新的比较基准,并将及时公告。

  6、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较高风险的品种。

  (二) 投资程序

  1、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投资决策

  投资决策委员会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就基金重大战略和资产配置做出决策。

  2、量化投资部负责跟踪数量分析模型

  量化投资部实时跟踪数量分析模型,定期将股票排名结果提交给研究部和基金经理。

  3、研究部负责投资研究和分析

  宏观研究人员通过研究其他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报告,通过走访政府决策部门和研究部门,研究经济形势、经济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区域政策、产业政策等)、重大技术发明等,撰写宏观研究报告,就基金的股票、债券、现金比例提出建议。

  行业研究人员根据金融工程部定期提交的股票排名,以排名靠前的股票为主要研究对象,考察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和长期发展前景,预测上市公司未来2-3年的经营情况,选择重点上市公司进行调研,撰写行业和子行业研究报告及上市公司调研报告,对个股买卖提出具体建议。

  4、基金经理小组负责投资执行

  基金经理小组根据宏观经济和行业发展,结合量化分析等工具对股市做出判断,提出投资组合的资产配置比例建议,同时结合数量分析模型的股票排序和研究员的报告,形成投资计划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并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具体实施投资计划。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和总经理审核投资组合方案后,基金经理向交易部下达具体的投资指令,交易员根据投资决定书执行指令。

  5、绩效评估

  主要包括四项核心功能:风格检验、风险评估、投资绩效的风险调整和业绩贡献,由绩效评估人员利用相关工具评估。

  6、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委员会、督察长、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负责内控制度的制定,并检查执行情况。

  (三) 投资限制与禁止行为

  1、组合限制

  本基金在投资策略上兼顾投资原则以及开放式基金的固有特点,通过分散投资降低基金财产的非系统性风险,保持基金组合良好的流动性。基金的投资组合将遵循以下限制:

  (1)本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其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

  (2)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

  (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总和,其市值不超过该证券的10%;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基金持有的同一权证,不得超过该权证的10%;

  (5)本基金股票、权证、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范围为:股票占基金资产净值的60%-95%,权证占0%-3%,债券及现金占5%-40%(其中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内的政府债券占5%以上);

  (6)基金财产参与股票发行申购,本基金所申报的金额不超过基金总资产,本基金所申报的股票数量不超过拟发行股票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总量;

  (7)本基金在任何交易日买入权证的总金额,不得超过上一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

  (8)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上述比例限制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合并、基金规模变动、股权分置改革中支付对价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1)—(5)项规定的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禁止行为

  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1)承销证券;

  (2)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或者买卖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发行的股票或者债券;

  (6)买卖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控股关系的股东或者与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有其他重大利害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或者承销期内承销的证券;

  (7)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由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四) 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五) 基金管理人代表基金行使股东权利的原则及方法

  1、不谋求对上市公司的控股,不参与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

  2、有利于基金财产的安全与增值;

  3、独立行使股东权利,保护基金投资人的利益;

  4、基金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基金出席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 

  (六)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2013年6月14日安徽盛运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2013 年6 月9 日,公司高管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稽查局下达的《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3-2-012 号),通知内容如下: “刘玉斌:因调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劵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涉嫌泄露内幕信息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该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 认为本基金持有盛运股份主要是基于国家大力发展新兴产业的政策,且盛运股份又是环保行业中垃圾处理领域的龙头公司,基金管理人长期看好环保行业的发展前景及该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根据该公司公告,高管被立案调查是由于个人原因、对公司生产经营没有影响,因此,该事项不影响我们对该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判断。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

  七、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业绩数据为截止2014年3月31日(“报告期末“)的数据,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未经审计。

  (一)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二)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净值的变动情况,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变动的比较

  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6年11月7日至2014年3月31日)

  ■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7年5月7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具体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或其他公告中列明。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代销机构,并予以公告。

  投资人可以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具体办法另行公告。

  (二)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开放日及时间

  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时开放交易的工作日为本基金的开放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以销售机构公布时间为准。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并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次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时间所在开放日的价格。

  2、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本基金自2006年12月11日起开始办理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自2007年1月4日起开始办理日常赎回业务。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基金采用金额申购和份额赎回的方式,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对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份额进行赎回处理时,申购确认日期在先的基金份额先赎回,申购确认日期在后的基金份额后赎回,以确定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4、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当日开放时间结束前撤销,在当日的开放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5、基金管理人在不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况下可更改上述原则,但最迟应在新的原则实施前3个工作日予以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内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交付申购款项。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

  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收到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日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并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

  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若资金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到账则申购不成功,申购款项将退回投资者账户。

  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通过注册登记机构按规定向投资者支付赎回款项,赎回款项在自受理基金投资者有效赎回申请之日起不超过7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赎回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申请申购基金的金额

  通过代销网点和直销e网金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通过直销柜台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人民币(含申购费)。已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代销网点的投资人欲转入直销柜台进行交易要受直销柜台最低金额的限制。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2、申请赎回基金的份额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按照份额进行赎回,申请赎回份额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单笔赎回份额不得低于100份。基金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上述申购与赎回的规定,但应最迟在调整生效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予以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基金的申购费和赎回费

  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如下: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主要用于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人承担,其中25%的部分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七)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将采用外扣法计算申购费用及申购份额。其中,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 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 - 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净申购金额的计算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两位以后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财产所有。

  2、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本基金的赎回金额为赎回总额扣减赎回费用。其中,

  赎回总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额×赎回费率

  赎回金额=赎回总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的金额,赎回净额为赎回金额扣除相应的费用的金额,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行在外的基金份额总额。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四位,小数点后第五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5、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前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公告。

  九、 基金的费用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因基金的证券交易或结算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4)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以后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资金汇划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

  (3)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3)到(8)项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列入当期基金费用。

  4、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本条第(一)款约定以外的其他费用,以及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等不列入基金费用。

  5、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 《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华宝兴业先进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作如下更新:

  1、 “三、基金管理人”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信息。

  2、 “四、基金托管人”更新了基金托管人的相关信息。

  3、 “五、相关服务机构”更新了本基金代销机构的相关信息。

  4、 “九、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转换”更新了本基金办理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5、 “十、基金的投资”更新了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6、 “十一、基金的业绩”更新了截至2014年3月31日的基金业绩数据。

  7、 “二十三、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更新了资料寄送的相关内容。

  8、 “二十四、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相关公告作了信息披露。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后面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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